标准信息化法庭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标准信息化法庭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涿州市人民法院标准信息化法庭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4-12-06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300*****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1-29至2024-12-03, 9:00-12:00-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06 09:00(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参与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 CA(线下办理:保定市竞秀区向阳北大街806号金沃大厦A座807室。线上办理:登录“河北 CA”进行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并办理 CA 后投标人凭 CA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格式(.bdzf),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成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 **********。投标单位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单位延误的自行负责。 2、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除上述公告发布媒介外,我单位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信息,其他任何媒介转载的招标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监督部门:保定市财政局,电话:0312-*******,电子邮箱:bdzfcggg@sina.com;提出异议渠道及方式:采购人:涿州市人民法院,联系人:李明明、王宏伟,电话:0312-*******;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盛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志良,电话:0312-*******。 5、本项目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免费使用。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标签: 标准信息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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