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大办公楼临庭院北楼外墙维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阳市人大办公楼临庭院北楼外墙维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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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大办公楼临庭院北楼外墙维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AYZJ-2024-11-2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人大办公楼临庭院北楼外墙维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 315152.09 元,招标人为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15152.09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市人大办公楼临庭院北楼外墙维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安阳市人大办公楼临庭院北楼外墙维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
2、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3.2 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
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无在建承诺函;投标人具有类似房建项目
业绩。
3.3 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
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
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
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6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
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
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
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5 日,每日上
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周六日不办公)携带
以下资料到招标代理公司(安阳市文峰区解放大道 108 号院(原安阳市社保中心)5 楼 506
室。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文件费:300 元。 (文件售
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安阳市文峰区解放大道 108 号院(原安阳市社保中心)5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安阳市文峰区解放大道 108 号院(原安阳市社保中心)5 楼。
七、其他
安阳市人大办公楼临庭院北楼外墙维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采购编号:AYZJ-2024-11-28
1.2 项目名称:安阳市人大办公楼临庭院北楼外墙维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315152.09 元 最高限价:315152.09 元。
1.5 采购需求:安阳市人大办公楼临庭院北楼外墙维修,外墙拆除(含防水、抹灰保温层),
更换窗户玻璃胶进行清洗。(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
1.7 地址:采购人指定地址。
1.8 质量:合格。
1.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0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
2、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3.2 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
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无在建承诺函;投标人具有类似房建项目
业绩。
3.3 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
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
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
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6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
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
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
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5 日,每日上午 8:30 时
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周六日不办公)携带以下资料到
招标代理公司(安阳市文峰区解放大道 108 号院(原安阳市社保中心)5 楼 506 室。
3.2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3.3 文件费:300 元。 (文件售后不退)
四、磋商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文峰区解放大道 108 号院(原安阳市社保中心)5 楼。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文峰区解放大道 108 号院(原安阳市社保中心)5 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
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403829655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东段 588 号
2.采购代理机构:之京城市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苏超
联系方式:13903724590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解放大道 108 号院(原安阳市社保中心)5 楼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地 址: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东段 588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4038296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之京城市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安阳市文峰区解放大道 108 号院(原安阳市社保中心)5 楼
联 系 人: 苏超
电 话: 1390372459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北楼外墙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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