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A5-2/A5-4/A6-1/A6-2地块方案创意征集资格预审公告
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A5-2/A5-4/A6-1/A6-2地块方案创意征集资格预审公告
为将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A5-2/A5-4/A6-1/A6-2地块)打造成为宁波城市级休闲商业中心,宁波明辰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征集人,现举办“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A5-2/A5-4/A6-1/A6-2地块)方案创意征集”活动,公开邀请国内、外具有优秀方案创意编制能力的机构前来申请应征,提交富有创意、高品质的方案,在此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此项目为非依法必招。
一、项目背景1. 项目区位与选址
A5地块位于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明湖西北侧,盛莫路以西、野塘河南岸沿河规划绿地以南、莘苑路以东、后塘河北岸规划绿地以北;A6地块位于于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明湖西北侧,盛莫路以东、宁东路以南、明湖西岸线以西。
2. 项目定位与目前整体规划
包括A5-2/A5-4/A6-1/A6-2地块,面积约10万平方米,工程费用估算不高于20.41亿元。
项目定位打造宁波城市级休闲商业中心;导入前瞻性的产品理念与思路,保证入市时领先市场半步,树立城市级商业的品质形象,成为集团的新名片;充分利用项目周边资源,挖掘客户真实需求,打造超强辐射能力的区域级商业中心。
具体详见方案创意征集任务书。
三、服务范围、服务期限、质量要求服务范围: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A5-2/A5-4/A6-1/A6-2地块)的方案创意征集,包括但不限于:创意方案总图、创意说明、方案分析、功能布局、业态分析、建筑平立剖图纸、效果图并涵盖方案估算书等内容。
服务期限:方案创意征集优化成果在中选后45日历天内提交给征集人,中选后55日历天内提交成果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查,中选后80日历天内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
质量要求:参征服务成果应参照已有的相关规划,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浙江省、宁波市有关法律规范(包括法律、法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及规定的要求,并达到“方案创意征集任务书”要求的编制深度。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1. 申请人资格要求
1.1 境内申请人资格要求:
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1.2 境外申请人资格要求:
(1)境外申请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注册登记的、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征的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区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须提供境外申请人所在国或地区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
(2)境外申请人应当是其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设计行业协会或组织推荐的会员,其行业协会或组织的推荐名单应由建设单位确认;或者境外企业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区主管部门或有关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以上资料须提供境外申请人所在国或地区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
注:1、如境外申请人在境内注册子公司,并以该子公司名义提出参征申请的,则该子公司视为境外申请人,但需提供其与境外母公司的关系证明文件。
2、本项目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公告,须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登记注册方可报名参与,如境外申请人无法登记注册的,境外申请人可以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子公司报名参与或与具备前述第1.1(2)项资质的境内申请组成联合体提出参征申请,境外企业与境内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不作要求。
2. 联合体要求
本次方案征集接受联合体申请。以联合体申请的需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已作为联合体成员申请资格预审的,不得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2)方案创意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 申请人业绩要求
申请人(以联合体申请参征的,是指联合体任一成员)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中国境内总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综合性商业地块设计业绩。业绩材料需提供项目名称、规模(总建筑面积和商业建筑面积)参与的设计内容、主要效果图及总图或照片、设计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应能体现合同名称、设计内容及规模、设计阶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规划许可证等其他业绩证明或说明)。
证明资料为外文的,须提供外文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
4. 拟派方案创意负责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拟派方案创意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作为方案创意负责人(或主设计师),至少完成一个中国境内总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综合性商业地块设计业绩。业绩材料需提供项目名称、规模(总建筑面积和商业建筑面积)参与的设计内容、主要效果图及总图或照片、设计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应能体现合同名称、设计内容及规模、设计阶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规划许可证等其他业绩证明或说明)。
证明资料为外文的,须提供外文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
5. 其他要求
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提出参征申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五、征集方式和征集程序本项目面向全球公开邀请具有相关创意方案编制经验的机构前来申请应征,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资格预审选取三家入围单位单位参加征集活动,并提交应征创意方案。
资格预审阶段:报名及资格预审
(1)资格预审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按照本资格预审公告第六节征集日程执行。
(2)征集人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有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采用票决法的方式确定三家入围单位。
(3)征集人向三家入围单位发出正式的征集文件。如前三家入围单位中有退出第一阶段征集的,不予递补。三家入围单位应按时递交《参征确认函》。
(4)若递交《参征确认函》的入围单位因非不可抗力因素中途退出或最终放弃应征,征集人有权拒绝该单位参加由征集人投资的其他任何建设项目的应征。
六、方案创意征集费用1. 补偿费和方案整合及创意征集优化服务费
(1)经过定标委员会评审后,符合要求的,依据其在第二阶段定标排名将获得如下费用:
中选方案:获补偿费100万元+方案整合及创意征集优化服务费20万;
第2名,获补偿费90万元;第3名,获补偿费70万元。
注:以上费用均为包干价。
(2)若经评标委员会及定标委员会审核,认为不符合本征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工作深度要求,内容不全没有具体体现方案创意要求的参征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征集人将不予支付其补偿费。
(3)本次方案征集费用均以人民币支付,由所获费用等产生的任何税费均由参征人自理。
(4)参征人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方案征集的,征集人将只与联合体的牵头方联系和结算。境外设计机构若无法使用该机构账户收取人民币的,可授权境内合法独立法人代收款项。
七、征集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1、征集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9:00至2024年12月6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2、征集资格预审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参征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代理机构或征集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未获取征集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八、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本次预审采用线下开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14时00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城投大厦6楼(宁波市和济街68号6楼)开标室,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2、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征集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九、征集公告发布平台本次征集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buci.com/)上发布。
十、系统使用费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征集人:宁波明辰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四楼
联系人:金鑫、秦元根、华飞龙、陈志永
电话:158*****120、137*****698、187*****321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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