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站(赣州市南康区东山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公交站(赣州市南康区东山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 |||||
招标单位名称 | 南康区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工程项目 | 赣州市南康区公交站(赣州市南康区东山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南康区新康东大道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赣州市南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康发改审字【2016】59号 | ||
项目总投资 | 7400.00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7400.00 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
建筑面积 | 35574.01 平方米 | 层次/结构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赣州市南康区公交站(赣州市南康区东山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35574.01m2,其中主要包括:1、公交站地下室工程建筑面积23631.27m2、满堂伐板基础、顶板采用空腹芯模,地下室土方开挖172145.01m3,跨度为12m;2、公交站综合楼建筑面积10731.2m2,框架结构地下二层、地上八层,檐高为31.5m,外墙仿石漆、大理石楼梯面、地砖楼地面;3、公交站候车长廊建筑面积725.34m2、框架结构一层;4、公交站维修车间建筑面积约413m2、框架结构、独立基础,公交站公厕建筑面积约73.2m2、框架结构;5、室外附属工程包含砼道路、排水、绿化、室外照明、围墙等。 | ||||
标段内容 | |||||
本项目招标范围:赣州市南康区公交站(赣州市南康区东山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35574.01m2,其中主要包括:1、公交站地下室工程建筑面积23631.27m2、满堂伐板基础、顶板采用空腹芯模,地下室土方开挖172145.01m3,跨度为12m;2、公交站综合楼建筑面积10731.2m2,框架结构地下二层、地上八层,檐高为31.5m,外墙仿石漆、大理石楼梯面、地砖楼地面;3、公交站候车长廊建筑面积725.34m2、框架结构一层;4、公交站维修车间建筑面积约413m2、框架结构、独立基础,公交站公厕建筑面积约73.2m2、框架结构;5、室外附属工程包含砼道路、排水、绿化、室外照明、围墙等。;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 |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工程建造师担任,并附本人二代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工程建造师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 | ||||
注册建造师 | 拟派[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 ||||
五大员 | 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2011年9月30日至2016年9月30日)在单个合同工程内做过类似大型地下停车场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系指大跨度(跨度≥12m)结构的地下停车场、地下人防掩体等单体建筑,单体建筑总面积为28000平方米以上、檐高为25.2m以上、大型地下室(停车场、掩体)建筑面积在18000m2以上(含18000m2)]。2、拟派建造师业绩要求:近五年(2011年9月30日至2016年9月30日)在单个合同工程内做过类似大型地下停车场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系指大跨度(跨度≥12m)结构的地下停车场、地下人防掩体等单体建筑,单体建筑总面积为28000平方米以上、檐高为25.2m以上、大型地下室(停车场、掩体)建筑面积在18000m2以上(含18000m2)]。3、本次招标单体建筑指:(政府部门办公楼),旅游建筑(指宾馆房),科教文卫建筑(指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冷藏库)。投标人及建造师类似业绩要求必须体现类似业绩要求的指标,弄虚作假一旦被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理。4、投标人须提供载明“类似业绩”的以下任意三种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不含文字证明材料)、施工图。前述任意三种证明材料中,投标人还可提供业主方的相关辅证材料。业绩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 | ||||
联系人 | 肖昆鹏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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