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反诈大数据业务智能分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T-ZBDL-2024053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反诈大数据业务智能分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4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140000.0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反诈大数据业务智能分析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反诈大数据业务智能分析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
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
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
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
服务内容。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 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
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
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3.3 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
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反诈大数据业务智能分析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天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12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T-ZBDL-2024053 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反诈大数据业务智能分析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40000.00 元,最高限价:140000.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HT-ZBDL-2024053 号 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反诈大数据业务智能分析服务项目
140000.00 14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本项目是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反诈大数据业务智能分析服务项目。在案件
研判打击尤其是涉网犯罪案件侦办中,为案件初侦溯源、案件经营研判、人员打击抓捕等环
节提供技术服务,全面提升案件研判能力,实现高效的案件侦办和涉网犯罪打击与治理。
(详见磋商文件)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采购标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共一个标段
5.4 服务要求: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
5.5 服务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
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
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
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
服务内容。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 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
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
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3.3 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
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05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 10 层)
3.方式:报名必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
单位公章;2.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有效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磋商文件售价:1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12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 10 层)。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12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 10 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
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北窑街道民族路 28 号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方式:18638896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 10 层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9-64612015-8069/8099
邮箱:htzxzb01@126.com
2024 年 11 月 28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北窑街道民族路 28 号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186388961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 10 楼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0379-64612015-8099
电子邮件: htzxzb01@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