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遥测式眼动追踪系统采购项目竞争
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RAPMZB-郑-202406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遥测式眼动追踪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80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大学第三附属
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遥测式眼动追踪系统 1 套 采购预算:8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遥测式眼动追踪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遥测式眼动追踪系统采购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响应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则须符合《医疗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739 号) 和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 33 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
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
情况说明;
②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和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适应的经营资格(采购产品属于第
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
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响应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响应
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③供应商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
的生产资格(响应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响
应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
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在标书中附网页查询扫描件,
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
间),查询渠道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将通过上述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
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磋商或者
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磋商。(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须出具制造厂商或国内大陆地区总代出具的制造厂商授
权书,且其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
持体系的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将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zbdlwb@126.com
获取文件,发送邮件时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委托人及联系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 1 号楼 A 座 12B 层瑞和安惠
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 1 号楼 A 座 12B 层瑞和安惠
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遥测式眼动追踪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
1.磋商条件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遥测式眼动追踪系统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受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委托,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
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遥测式眼动追踪系统采购项目
2.2 采购编号:RAPMZB-郑-2024066
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 采购预算:80 万元;
2.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本项目设备清单内的所有材料物品的采购、装卸、储存保管、安装、调试、验收、
培训、保修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
等,具体设备名称、技术要求和数量等详见磋商文件。
包号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是否进口 分包
1 遥测式眼动追踪系统 套 1 是 不允许
质量: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现行质量和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 3 年
交货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90 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6 标段划分:1 个包
2.7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2.8 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响应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则须符合《医疗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739 号) 和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 33 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
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
情况说明;
②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和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适应的经营资格(采购产品属于
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
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响应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响
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③供应商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
的生产资格(响应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响
应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
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在标书中附网页查询扫描件,
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
间),查询渠道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将通过上述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
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磋商或者
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磋商。(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须出具制造厂商或国内大陆地区总代出具的制造厂商授
权书,且其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
持体系的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
午 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
4.2
获取文件:将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zbdlwb@126.com 获取文件,发送邮件时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委托人及联系
方式”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评标
时磋商小组的审查结果为准。
5.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1 日 14:30(北京时间);
5.2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6.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官网》上同时发布。
8.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附表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按照成交金额收取费用如下:
(1)100 万以下(含 100 万):按标准 100%收取
(2)100 万-500 万以下(含 500 万):按标准 90%收取;
(3)500 万-2000 万(含 2000 万):按标准 70%收取:
(4)2000 万以上:按标准 60%收取;(5)安装工程(含设备的):若设备费用不到 50%,均按照工
程标准按以上费率收取代理服务费,不按货物标准收取;超过 50%的,按照各自金额的占比
及以上费率收取。
9.联系方式
1.采购人: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郑州市康复前街 7 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66903129
2.采购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国际陆港汽车口岸园区物流商务 C 区 16 层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7630053132、1853949656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
地 址:郑州市康复前街 7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69031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国际陆港汽车口岸园区物流商务 C 区 16 层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17630053132、18539496
电子邮件: zbdlwb@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遥测式眼动追踪系统采购项目竞争
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RAPMZB-郑-202406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遥测式眼动追踪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80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大学第三附属
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遥测式眼动追踪系统 1 套 采购预算:8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遥测式眼动追踪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遥测式眼动追踪系统采购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响应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则须符合《医疗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739 号) 和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 33 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
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
情况说明;
②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和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适应的经营资格(采购产品属于第
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
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响应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响应
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③供应商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
的生产资格(响应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响
应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
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在标书中附网页查询扫描件,
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
间),查询渠道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将通过上述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
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磋商或者
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磋商。(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须出具制造厂商或国内大陆地区总代出具的制造厂商授
权书,且其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
持体系的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将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zbdlwb@126.com
获取文件,发送邮件时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委托人及联系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 1 号楼 A 座 12B 层瑞和安惠
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 1 号楼 A 座 12B 层瑞和安惠
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遥测式眼动追踪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
1.磋商条件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遥测式眼动追踪系统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受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委托,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
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遥测式眼动追踪系统采购项目
2.2 采购编号:RAPMZB-郑-2024066
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 采购预算:80 万元;
2.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本项目设备清单内的所有材料物品的采购、装卸、储存保管、安装、调试、验收、
培训、保修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
等,具体设备名称、技术要求和数量等详见磋商文件。
包号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是否进口 分包
1 遥测式眼动追踪系统 套 1 是 不允许
质量: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现行质量和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 3 年
交货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90 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6 标段划分:1 个包
2.7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2.8 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响应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则须符合《医疗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739 号) 和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 33 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
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
情况说明;
②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和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适应的经营资格(采购产品属于
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
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响应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响
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③供应商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
的生产资格(响应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响
应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
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在标书中附网页查询扫描件,
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
间),查询渠道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将通过上述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
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磋商或者
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磋商。(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须出具制造厂商或国内大陆地区总代出具的制造厂商授
权书,且其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
持体系的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
午 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
4.2
获取文件:将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zbdlwb@126.com 获取文件,发送邮件时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委托人及联系
方式”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评标
时磋商小组的审查结果为准。
5.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1 日 14:30(北京时间);
5.2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6.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官网》上同时发布。
8.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附表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按照成交金额收取费用如下:
(1)100 万以下(含 100 万):按标准 100%收取
(2)100 万-500 万以下(含 500 万):按标准 90%收取;
(3)500 万-2000 万(含 2000 万):按标准 70%收取:
(4)2000 万以上:按标准 60%收取;(5)安装工程(含设备的):若设备费用不到 50%,均按照工
程标准按以上费率收取代理服务费,不按货物标准收取;超过 50%的,按照各自金额的占比
及以上费率收取。
9.联系方式
1.采购人: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郑州市康复前街 7 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66903129
2.采购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国际陆港汽车口岸园区物流商务 C 区 16 层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7630053132、1853949656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
地 址:郑州市康复前街 7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69031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国际陆港汽车口岸园区物流商务 C 区 16 层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17630053132、18539496
电子邮件: zbdlwb@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