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路面工程沥青招标公告

公路路面工程沥青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广西梧州至柳州公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1】17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投资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法人为广西桂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招标人为广西桂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方案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1】1786号核准,招标文件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现对本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梧州至柳州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G65包头至茂名中G6517梧州至柳州联络线,公路主线全长214.325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梧州至象州段(起点~百丈互通立交),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象州至柳州段(百丈互通立交~终点),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8米。主要工程量:沥青路面4852千m2,特大桥5146.5米/5座、大桥26864.24米/102座、中桥2425.875米/32座、小桥112.15米/7座、涵洞431道;设长隧道9995米/6座、中隧道3359.5米/5座、短隧道1815米/5座;设互通式立交13处(另预留王钳互通式立交1处)、分离式立交962.97/9座、天桥27座、通道225道;设置管理分中心2处、隧道管理站3处、匝道收费站10处、养护工区5处、服务区6处。主线路面结构为: 20cm级配碎石垫层+20cm4%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35cm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cm同步沥青碎石封层+透层+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6cm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中面层+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表面层。
2、本次招标范围为广西梧州至柳州公路路面工程全线范围内路面工程用沥青采购,本次沥青(散装)材料招标拟划分为2个合同包,№LQ1和№LQ2。
沥青供应范围:供应至梧柳高速公路的各路面工程施工承包人工地现场沥青拌和站。
沥青分标及供应情况一览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4篇《货物需求一览表》)。
沥青招标合同包 供应路面工程合同段 供应里程长度(km) 估算采购沥青材料数量(t) 备注
70#A级石油沥青 乳化沥青 SBS改性沥青
№LQ1 №A~№C 133.52 24036.681 5146.67 33586.684
№LQ2 №D~№E 86.23 15504.8 1684 28498
货物技术标准:所有沥青技术指标,必须同时满足《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中相应类型沥青技术指标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与标准要求,以及本招标文件第5篇《技术规范》要求。
计划供货时间:12个月(计划从2017年1月起至2017年12月,具体以业主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与广西梧州至柳州公路工程缺陷责任期时间一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国家工商部门注册(具有沥青材料或建筑材料经营资格,且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有效),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且产品符合本公告第二点所述货物技术标准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并具有相应的经验和充足的能力,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近三年(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具有在国内公路路面工程中供应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和改性沥青两项合计总量达到5.0万吨的业绩经验。
3.近三年(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所投标的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含改性使用)品牌在国内公路路面工程中总销售(使用)量不小于40万吨。
4.沥青库和改性沥青生产供应能力要求:在广西境内自有或租赁有沥青储存库,单个库容量不小于15000吨(要求为独立库,同一库容量只能作为一个投标人的证明材料)。随该储存库设置有生产能力不小于250吨/日的改性沥青加工生产成套设备。
5.沥青运输能力要求:具有足够的散装沥青运输能力,散装沥青运输能力不少于250吨/每日。
6.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拟用的沥青生产厂家的道路石油沥青年生产能力要求不小于100万吨。
7.财务要求:用于本项目的营运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8.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制造商,也可以是销售代理商。投标人若为沥青销售代理商需具有沥青生厂商出具的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产品的销售授权书。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指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予否决。
10.投标人不得存在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审查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1.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投标数量
本项目招标中每个投标人可对2个合同包同时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合同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及售标区,满足本招标公告第三条第1点要求的潜在投标人的经办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持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提交上述加盖单位公章的存档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黄工、彭工,联系电话:****-*********************
2.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分标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3.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如果投标或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是由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负责的,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换。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递交每个合同包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的投标保证金。
七、现场考察及标前会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八、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9日北京时间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10时2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将于开标三天前在中心网站及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招 标 人:广西桂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贵港市平南县龚州大道平南县总工会大楼
邮 编:537300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商铺2楼203室
邮 编:530021
招 标 联系人:袁先生、唐女士
招标联系电话:****-*******
招标联系传真:****-*******
十二、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十三、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运输厅建管处、监察室
联系电话:****-***********-*******

招标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招 标 人:广西桂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沥青 公路路面 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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