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城中站站容站貌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10kV城中站站容站貌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建设单位为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离石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离石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
项目法人委托山西华德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应答人(以下简称“谈判应答人”)就山西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离石分公司110KV城中站站容站貌整治工程非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谈判应答文件。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二、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离石分公司110kV城中站站容站貌整治工程;
项目内容:最终以采购文件的内容为准;
项目工期:20日历天;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
3.1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
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次采购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应答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
四.资格审查要求: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谈判阶段对谈判应答人提交的资格和业绩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五.采购文件获取:
5.1报名方式
应答单位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是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经理)、2受托人身份证、3法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副本)、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副本)、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开户许可证、8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
注:以上证件需由受托人携带原件(资质证书除外)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贰份报名,缺任何一项内容视为报名不成功。
5.2 报名时间:请于2016年11月16日~2016年11月18日,每日09:00-17:00进行报名。(节假日休息)
5.3 电子版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应答人报名表上填写的指定邮箱。
5.4 采购文件售价: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动,以采购文件和变更公告为准)
谈判时间:2016年11月23日15:00(递交谈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谈判时间为同一时间)
谈判地点:山西华德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吕梁市离石区长治路实验中学西北角)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应答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谈判应答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离石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西华德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邢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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