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宣传片摄制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杭锦旗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宣传片摄制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内蒙古普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杭锦旗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根据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拟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为杭锦旗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采宣传片摄制,凡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PYCG2016—002
二、项目名称:杭锦旗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宣传片摄制询价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具体品目名称、技术规格要求及数量等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四、参加询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法人,且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需求;
2、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与整体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与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须提供承诺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1);
4、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文件中须附2015年1月至开标当日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据扫描件。新注册成立或依法免税的企业,如无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5、近三年(2013年至今)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没有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1),新成立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询价文件的出售时间及地点:
1、拟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必须于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前到内蒙古普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登记,交纳询价文件费并填写《供货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不交纳的将不接受“响应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售价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2、供货商报名时需出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纳税证明、业绩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网上查询的查询函须为彩印。(以上证件在报名时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证件不齐全者拒收)。
3、报名登记时间:2016年09月18日至2016年09月21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4、报名地点:东胜区吉老庆路3号街坊(内蒙古普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八、询价采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要求:
1、拟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光盘或U盘)2份。“响应文件”必须在2016年09月25日15时00分前递交;
2、“响应文件”递交要求: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响应文件”的office、word电子版文档及另行单独密封的“竞标一览表”一并递交,并签到确认;到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拒收“响应文件”及“竞标一览表”。
3、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交纳,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杭锦旗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志平联系电话:159*****905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普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进 联系电话:****-*******邮箱:nmgpyzb@163.com
2016年09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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