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询人工岸线现状调查、自然岸线占补实施方案、生态恢复岸线跟踪监测和生态恢复岸线认定技术报告编制服务费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询人工岸线现状调查、自然岸线占补实施方案、生态恢复岸线跟踪监测和生态恢复岸线认定技术报告编制服务费的公告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我局计划开展岸段调查、实施和认定工作,拟委托技术单位开展霞浦县人工岸线现状调查、编制自然岸线占补实施方案、生态恢复岸线跟踪监测、编写申请认定技术报告等相关工作,现公开征询服务费,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与测算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霞浦县人工岸线现状调查、自然岸线占补实施方案、生态恢复岸线跟踪监测和生态恢复岸线认定技术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霞浦县人工岸线现状调查
1.现状调研:通过实地调研、遥感影像和无人机航拍等手段对我县的人工岸线开展详细调查,初步核定具备开展生态修复条件的人工岸线。
2.岸线选择:按照《全国海岸线修测技术规程》,通过实地勘测和技术研讨等,选取适合开展生态修复的人工岸线。
3.调查数据收集:开展岸线修复实施前生态环境与防灾减灾能力状况调查,收集数据手段包括现场调查、遥感调查等。利用遥感影像、无人机航拍并结合现场调查收集拟修复区相关数据,收集数据指标内容包括植被、大型底栖动物群落、水环境、沉积环境和威胁因素等。
4.调查依据:按照《海洋监测规范》(GB *****-2007)、《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T/CAOE 20-2020)、《海岸带生态减灾修复技术导则》(T/CAOE21-2020)执行。
5.成果提交:包括但不限于在完成修复效果监测前,重点针对滨海湿地和海岸带生态系统的结构和生态服务功能恢复的有效性进行监测调查。
(二)霞浦县自然岸线占补实施方案
1.方案编制:根据霞浦县人工岸线的调研成果,确定生态恢复岸线的类型,按照《全国海岸线修测技术规程》编制自然岸线占补实施方案。
2.编制要求:为了达到2025年自然岸线保有率考核目标,修复人工岸线要达到10千米以上,自然岸线占补实施方案需达到项目施工图深度要求,附有相关施工设计图纸,具备可操作性。
3.成果提交:包括但不限于霞浦县自然岸线占补实施方案纸质版报告、电子档及相关数据信息。
(三)霞浦县生态恢复岸线跟踪监测
1.监测内容:开展岸线修复实施后生态环境改善与防灾减灾能力提升状况监测,监测手段包括现场调查、遥感调查等。利用遥感影像、无人机航拍并结合现场调查对修复区进行监测;监测指标内容包括植被、大型底栖动物群落、水环境、沉积环境和威胁因素等。
2.工作方法:监测内容、站位布设、监测频次、调查技术按照《海洋监测规范》(GB *****-2007)、《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T/CAOE 20-2020)、《海岸带生态减灾修复技术导则》(T/CAOE21-2020)执行。
3.成果提交:包括但不限于在完成修复效果监测后,重点针对滨海湿地和海岸带生态系统的结构和生态服务功能恢复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提交《霞浦县自然岸线占补实施方案现状调查跟踪监测报告》纸质版报告、电子档及相关数据信息。
(四)霞浦县生态恢复岸线认定技术报告
1.认定依据:在霞浦县新修测海岸线成果基础上,结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岸线修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73号)中生态恢复岸线认定细化标准,编写申请认定技术报告。
2.关键指标:根据生态恢复岸线认定类型要求合理获取泥滩(沙滩)平均宽度、潮间带发育情况等关键指标数据。
3.勘察内容: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对于认定的生态恢复岸线,需利用无人机航拍的方式对岸段进行多角度全方位拍摄,以反映岸段现状、潮间带发育情况、生态功能的等信息。通过实地测量或历史地形数据,分析岸滩演变情况,掌握岸段滩涂发育情况。通过实地调查或资料收集等方式,掌握认定岸段周边大型底栖生物、鸟类等生态功能情况。
4.报告编制:在对我县可供开展生态修复的人工岸线开展详细的调查摸排在调查数据基础上编制霞浦县自然岸线占补实施方案,根据认定标准,严格按照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生态恢复岸线认定技术报告编制大纲》(试行)要求编制相应的生态恢复岸线认定报告(以下简称“技术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认定。
5.成果提交:包括但不限于霞浦县生态恢复岸线认定报告纸质版报告、电子档及相关数据信息。
三、履约期限
中标后3个月内完成《霞浦县自然岸线占补实施方案》送审稿编制工作,岸线修复施工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霞浦县生态恢复岸线认定技术报告》编制工作,报告评审或验收时间以相关部门通知为准。
四、响应时间及其他要求
(一)因本项目需围绕新修测海岸线成果数据开展实施,参与预算报价的单位应熟悉海岸线修测技术工作,熟悉霞浦县海岸线情况,掌握岸线调查、人工岸线修复活动、生态恢复岸线认定工作技术流程和方法。
(二)服务实行包干价,内外业工作人员开展所需的必要条件需由技术单位自行解决,自行安排陆、海交通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人工成本、食宿费用、交通费、税费、租船费等,完成本服务项目不可或缺的工作和责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我局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费中标后支付百分之十,其余百分之九十待修复成果验收合格后结算,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四)技术报告应符合测绘有关行业标准,并达到海域海岛管理有关要求;服务成果不符合《生态恢复岸线认定技术报告编制大纲》(试行)要求时应及时整改,直至达到我局及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整改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技术服务单位自行承当。
(五)参与预算报价的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范围包括海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无不良行为记录。
五、询价材料提交要求
1.请有意向的技术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提供征询反馈函并加盖公章。
2.提供营业执照及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5.请有意向参与测算报价的单位将上述材料装订后,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12月6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霞浦县自然资源局海域海岛股。
联系人:汤先生;联系电话0593—*******。
通讯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太康路135号。
特备声明:此次公开征询报价不是采购活动,报价仅作为我单位今后开展服务采购的参考依据。
附件1:生态恢复岸线认定技术报告编制大纲(试行)
附件2:征询反馈函
霞浦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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