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登峰工投虔都府及配套设施建设二期主体施工劳务项目招标公告

宁都县登峰工投虔都府及配套设施建设二期主体施工劳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都县登峰工投虔都府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主体施工劳务招标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江西拓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
行政区域宁都县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8日 22:1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 09:00
开标地点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华都豪庭3栋1楼)
预算金额¥72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9*****314
采购单位江西拓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工业园区田头路童装智造产业园1号楼第8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钟先生189*****314
代理机构名称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华都豪庭三栋一单元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女士131*****799
附件:
附件1工程量清单.docx


项目概况

宁都县登峰工投虔都府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主体施工劳务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H2024-ZG004

项目名称:宁都县登峰工投虔都府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主体施工劳务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72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545天,具体以项目部工程进度安排为准;非甲方原因无法按时完成,按*****元/天处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劳务资质;(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以上证书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8日 至 2024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联系招标代理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华都豪庭3栋1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00)元;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须在2024年12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收款户名:江西拓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宁都支行

账号:287*****000*******

(1)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交易合同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缴纳成交价的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自主选择银行转账、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受益人为招标人。

履约保函收取指定账户如下:

收款户名:江西拓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宁都支行

账号:287*****000*******

(二)付款方式:中标单位进场开工建设满3个月后开始支付;根据工程进度按月支付,当月支付上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项目完工后支付至合格工程量的9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结算价的3%尾款待项目竣工结算完成满1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一日,未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拓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工业园区田头路童装智造产业园1号楼第8楼

联系方式:钟先生189*****3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都县梅江镇华都豪庭三栋一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黄女士131*****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电 话:  189*****31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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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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