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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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点名称详细内容分值评审标准
1.企业资质7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社会信用等级为AAA及以上的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重合同信用等级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荣誉16分(1)投标单位自2017年1月1日(以颁发的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示范项目的每个得3分,获得地市级优秀示范项目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者机关单位颁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2)投标单位自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颁发的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拟派的项目经理获得过市级荣誉的得1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提供相关荣誉证书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8月份—2024年10月份中至少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2.类似项目业绩(10分)10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公共建筑类(不含小区)项目物业服务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物业服务管理方案(47分)整体服务方案5整体服务设想、总体目标和重难点分析:横向比较供应商对物业服务项目基本情况熟悉,重点难点分析正确,针对重点难点的措施切实可行得5分;对物业服务项目基本情况较熟悉,重点难点分析较正确,针对重点难点的措施具可操作得3分;对物业服务项目基本情况熟悉度一般,重点难点分析符合性一般,针对重点难点的措施可操作一般1分;照抄磋商文件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4.物业服务管理方案(47分)保安服务方案6优(方案全面、详尽,对采购需求有针对性,可行性高,优于项目需求)6分;良(方案合理,对采购需求较有针对性,基本可行,较能满足项目需求)3分;一般(方案一般,对采购需求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1分
4.物业服务管理方案(47分)保洁服务方案6优(方案全面、详尽,对采购需求有针对性,可行高,优于项目需求)6分;良(方案合理,对采购需求较有针对性,基本可行,较能满足项目需求)3分;一般(方案一般,对采购需求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1分。
4.物业服务管理方案(47分)会议服务方案5会务及接待保障管理方案,会务组织方案详细完整、会务服务管理规范化方案优秀得5分;会务组织方案较详实、会务服务管理较为规范得3分;会务组织方案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会务服务管理规范化方案一般得1分;没有方案不得分。
4.物业服务管理方案(47分)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方案(含消防维保)5优(方案全面、详尽,对采购需求有针对性,可行高,优于项目需求)5分;良(方案合理,对采购需求较有针对性,基本可行,较能满足项目需求)3分;一般(方案一般,对采购需求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1分
4.物业服务管理方案(47分)管理制度5针对本项目的各项员工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员工绩效考核制度、信息反馈与沟通协调制度、操作规程等横向比较。方案的管理制度全面、标准高的得5分;管理制度较全面、标准较高的得3分;管理制度、标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物业服务管理方案(47分)人员培训与管理5优(方案全面、详尽,对采购需求有针对性,可行高,优于项目需求)5分;良(方案合理,对采购需求较有针对性,基本可行,较能满足项目需求)3分;一般(方案一般,对采购需求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1分
4.物业服务管理方案(47分)应急方案5针对应急方案横向比较,方案应包含:突发事件响应时间、应急处理、突发事件解决时间,能够充分说明保证在应急状况下所采取的措施、计划。方案合理、应急措施较完善、响应计划可行,突发事件解决时间、应急响应时间迅速的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应急措施较完善、响应计划基本可行,突发事件解决时间、应急响应时间合理的得3分;方案针对性、应急措施一般、应急响应时间较缓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制订各系统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4.物业服务管理方案(47分)进退场交接方案51.有完善的进退场交接方案详实、合理顺畅的得2分、方案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2.在初始化管理团队分工、员工稳定承诺、员工管理制度、后勤档案资料及管理方面完善,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服务措施,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分、管理和服务水平较完善的得2分;方案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
5.报价部分价格标20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
企业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册时间
近三年内有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纪录近三年内有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纪录近三年内有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纪录
是否依法缴纳税收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单位概况注册资本 万元 万元 万元
单位概况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本项目
单位概况是否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备注
    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项目整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交付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付款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
如东县苴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大写:小写: (人民币)
序号项目测算依据及公式月支出(元)一年支出(元)备注
1保安员 元/月×2人
2挂号收费人员 元/月×2人
3保洁员 元/月×4人
4驾驶员 元/月×1人
5医废收集、污水处理人员 元/月×1人
6水电维修维护人员 元/月×1人   
7服装费用    
8日常耗材   
9福利费
10工会费用
11税金
12利润   
一年小计(1-12项之和)一年小计(1-12项之和)一年小计(1-12项之和)一年小计(1-12项之和)
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

如东县苴镇中心卫生院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如东县苴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人名称: 如东县苴镇中心卫生院
政府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如东县苴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如东县苴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38万元。
最高限价为38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满意的,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如东县限额交易网。
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为:如东县苴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三楼会议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3、投标人必须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项目详细概况,成交供应商进场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
4、农民工管理和工资支付须按照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农民工相应文件执行。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补充更改将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网”发布,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补充变更公告。如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东县苴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如东县苴镇晓桥路11号
联系方式:152*****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城中街道长江路27号
联系方式:134*****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军
电   话:152*****77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1.1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供应商
2. 1满足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 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4.投标费用
4.1 本项目资料费200元/套,由代理单位收取,不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4.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公示期满后3天内支付,否则取消中标人资格),代理费为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80%,投标报价中包含该项费用,请各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收费标准详见下表:
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
5.1 供应商一旦领取本采购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采购文件领取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采购文件是否损害其自身权益。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构成
6.1 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5)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采购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投标截止期5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认为已发布的采购文件确有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发布更正公告。
8.采购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均可以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8.2采购人有权按规定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8.3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本采购文件详细编制。
10.2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10.3投标响应文件参照响应文件格式中“投标主要文件目录”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由于不按要求编排,编排混乱等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1.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供应商应提交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1.3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1.4供应商应提供的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5证明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2.投标分项报价表
12.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等中文说明。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2 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有关服务等。
12.3有关费用处理
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次采购所需的各项费用。
12.4其它费用处理
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5投标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货物或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报价表要求的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2.6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
⑴项目总价:包括买方需求的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⑵项目单价按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服务)说明
13.1 详细阐述所投货物或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参数、关键技术;
13.2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4.服务承诺
14.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服务标准。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60日历日。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 在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同意,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17.投标截止日期
17.1 采购人收到投标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7.2 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8.迟交的响应文件
18.1 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9.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19.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
五、评审的程序和内容
20.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
20.1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0.2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0.3 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20.4 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说明情况。
21.评审程序、内容
21.1 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1.2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信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21.3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1.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1.5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出最终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6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倡导诚实报价,如磋商文件没有重大修改的,最后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高于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2)最后报价应包含本次项目的所有费用。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采购人要求增补的除外)
(4)经磋商后,各分项报价按成交价与响应文件中价格同比例调整。
21.7已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1.8 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
22.无效投标条款和项目终止条款
22.1无效投标条款
(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模糊、无法辩认的;
(2)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对采购文件未能作出全面实质性响应或对采购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供应商有欺诈行为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的,提供虚假材料的;
(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的;
(8)最后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8万元】;
(9)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10)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2.3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磋商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规定或经批准可以2家的情形除外),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经批准后将视情况采取其他方式继续组织采购。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磋商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
六、定标
23.确定成交单位
23.1磋商小组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向采购人分别推荐出成交候选人或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23.2如推荐成交候选人的,由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多名候选人的根据排名顺序依次)确定成交人。
23.3评审结束后,成交人名单将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
23.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此情况下一经认定,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24.质疑处理
24.1磋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4.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4.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4.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质疑函格式请在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专区-有关质疑资料”下载
24.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4.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4.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4.8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及答复。
24.9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5.中标通知书
25.l 成交结果质疑期满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5.2 成交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人,确认中标(成交)通知书已收到。
25.3中标(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26.签订合同
26.l成交人必须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6.2 采购文件、成交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及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6.3在合同签订之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成交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成交者,或重新采购。
26.4签订合同后,成交人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也不得随意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7.服务的追加、调减
27.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价格水平、合同及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27.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27.3项目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添购时,由于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继续从中标人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添购,且所牵涉的服务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本次公开采购的水平且低于当时的社会平均价。服务的添购,应在本次政府采购合同的基础上,另行签订服务的添购合同。
28.履约保证金
28.1成交供应商须缴纳中标价*3%的履约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成交人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人可重新采购。
28.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项目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凭采购人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证明格式自定,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履约保证金收条原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
八、其他说明
1、投标人如对本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包括详细方案、技术参数、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等)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有解释权。在采购过程中如出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疑问,由采购人负责并书面答复。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一、采购范围及内容: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服务内容
(1)医院公用设施维护保养、机电设备设施、安保管理、发电机房、中心供氧系统维保管理服务;
(2)门卫及全院停车管理服务、平时后勤物资、大小型设备的装卸服务;
(3)卫生保洁服务、室内保洁服务范围:所有区域;公共部位的保洁;洗衣房对病房的被服、医务人员的工作服进行清洗发放;
(4)日常水电维修(不含弱电)、医疗废弃物收集打包服务、污水处理检测排放服务;
(5)挂号收费(具有计算机专业及在收费岗位三年以上的收费证明、年龄在55周岁以下);
(6)接送苴镇敬老院病人就诊入院、出院,(接送人次约150人左右,一般病人由物业公司提供车辆,特殊病人由医院提供车辆);
(7)绿化的修剪、维护保养。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卫生保洁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医院消毒隔离规范、国家卫生环保质量标准的要求。保洁工作应实行定岗、定点、定时、定质量标准管理,对人员密集的场所要实行不间断的巡查清洁,保持全天候全院范围内整洁、干净。
1.保安、消防和监控服务的管理标准
1.1、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的工作实际,提供标准的保安服务,防范院内出现抢劫、扒窃、失窃、财物破坏及损害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环境及公共治安秩序,保护医院财产及医护人员、职工的人身安全。
1.2、保安人员必须经过严格训练,并持证上岗。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及时发现及排除各种隐患。
1.3、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保安、消防、监控管理制度和24小时保安值班及备勤制度。
1.4、做好日常巡查工作,按规定路线和有可能出现隐患的地段进行巡逻,并做好巡逻记录和保存好记录资料。
1.5、接到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预警时,应及时检查防范措施的落实程度。
1.6、遇有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及时报告采购人总务科和采购人有关领导(三休时间报总值班)。并迅速召集足够的人力、物力,采取得力措施,全面投入处理,物业管理人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指挥保安人员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迅速消除危机或将损失降至最低。
1.7、制止并清理陪人、家属等在院内随地吐痰和乱睡的现象。
1.8、及时制止吸烟人员在医院非吸烟区内吸烟,保证责任制承包范围内无烟头、无烟灰、无吸烟人员、确保环境整洁,无污染。
1.9、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保证各种保安、消防器材完好。
1.10、每月应不少于一次消防检查,按消防规范实施对重点部位及易然易爆物品、危险品的管理。
1.11、负责完成院部交给的临时任务和特殊工作。
1.12、做好闭路监控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监控室千里眼的作用,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隐患,杜绝值班麻痹大意,不集中精神观察视频的现象发生。
1.13、做好医院各项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14、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有责任询问或劝阻无关人员离开医院,及时制止医药代表和院外人员散发小广告、资料,及时制止院外小餐馆人员在院内散发餐单,发现可疑人员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向总务科报告。
2.医院停车管理服务标准
2.1、进出医院的车辆有保安人员指挥引导,进入医院的车辆有序停放,确保各类车辆归口停放,排列整齐、安全无损。
2.2、纠正院内通道和非停车场地段停车的违规行为,确保内院道路通畅。
2.3、做好医院大门的管理,确保车辆进出通畅,维持好大门口的治安、交通秩序,并搞好责任区内的卫生。
2.4、杜绝周边住户车辆在医院停车场停放。
3.环境卫生保洁管理服务标准
3.1、外环境卫生保洁管理服务标准
(1)地面、晒台无泥沙、杂物、污渍、污染、积水。
(2)保证通道畅通、无乱停、乱放车辆,通道地面无堆积物、障碍物。
(3)所有公共设施、标志牌、照明灯、门、窗无灰尘、污迹、坏损,玻璃光亮透明。
(4)区域内无卫生死角,无蜘蛛网,无乱挂晒衣物现象。
(5)垃圾箱、桶外观保持洁净、干燥。无异味、无污染。
(6)垃圾箱、桶内垃圾及时清理,无积存、无异味。
(7)外墙无空调水迹、茶水迹、污迹,无乱画、乱贴;空调室外机保持整洁,无污迹。
(8)楼梯、通道等地面无烟蒂、烟灰,无花木落叶、废纸等垃圾杂物,每天至少擦洗一次。
(9)做好控烟工作,发现吸烟者及时劝说制止,确保空气清新,环境整洁。
3.2、内环境卫生保洁管理服务标准
(1)保持地面清洁,无脚印、污渍、无烟蒂、血迹、痰迹,无垃圾杂物、无污染、无积水。地面有呕吐物应及时清除、清洗、消毒。
(2)保证通道畅通,通道地面无堆积物、障碍物。
(3)定期清洗地毯,保持整洁、完好、无污渍、破损。
(4)门、窗、空调、风扇、医疗设备、公共设施、天花板无灰尘、蛛网、污迹,无缺损,保持整洁、光亮。
(5)床头柜、桌椅、茶几、病床等干净、整齐,无蟑螂粪便。
(6)栏杆、扶手按规定清洁、消毒,保证无灰尘、污迹或水迹。
(7)消防栓、指示牌保持整洁、无灰尘。
(8)内、外墙面、门、窗无乱贴乱画现象,无霉斑、污迹,保持整洁干净。
(9)玻璃门、窗及其他玻璃表面,不锈钢设施、用品表面保持干净、光亮、无灰尘、污迹,无手印或水迹。不锈钢应定期上油。
(10)保证玻璃门、窗及其它玻璃完好无损,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
(11)照明设备保持明亮,无灰尘、蛛网、污迹、无坏损。
(12)空调、净化室及设备层及其它通风设备保持整洁、无积尘、霉斑。
(13)室内无乱挂衣物现象。
(14)各部门的窗帘每半年清洗一次。病区、诊室、检查室等布帘每季度洗一次,污染随时拆洗更换。
3.3、卫生间的卫生保洁管理服务标准
(1)卫生间的卫生洁具应保持整洁,无血迹、无头发、无锈迹、无污染、无堵塞。
(2)卫生用品齐全、无破损。
(3)及时清理卫生纸篓和垃圾桶内垃圾,确保纸篓、垃圾桶、内外卫生整洁,无异味,无污染。
(4)卫生间内应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地面无积水。
(5)水龙头完好,没有长流水,发现坏损应及时报有关部门维修。
(6)大、小便器无污垢、水锈、无堵塞、整洁、干净、无异味。
(7)洗手盆无水锈、无污染、无堵塞。
(8)墙壁保持清洁、干燥、无蜘蛛网,无污迹。
(9)玻璃镜面保持明镜,无灰尘、污迹、手印或水迹。
(10)垃圾桶应摆放整齐,冲洗干净、消毒,确保内外无污迹,无异味。
3.4、垃圾收集的卫生保洁管理服务标准
(1)污物间、垃圾站应保持清洁、无异味、污染、血迹、锈迹、堵塞,保持空气清新。
(2)垃圾箱内垃圾应及时清理,保证无垃圾堆积,摆放整齐、冲洗干净,消毒。
(3)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由成交供应商运至指定位置,保证无积存垃圾。
(4)生活垃圾应与医疗废物分开收集,生活垃圾用黑色袋装,医疗废物用黄色袋装,放射性医疗废物用红色袋装,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不能混装。
(5)医疗废物集中送医院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室,由专人按规定要求负责收集移交市特种废弃物处置中心处理,运送过程应保证密封、不流失、泄漏和扩散,每一袋医疗废物均应有标签。
(6)污物间、垃圾站地面、水沟、地漏无杂物、无堵塞,每天至少清洗消毒二次,确保无异味。
(7)垃圾收集运送时无散落垃圾及渗出液。
(8)负责垃圾收集的运送工具、垃圾袋的费用。
(9)负责卫生保洁所需的保洁剂、消毒剂,保洁用具、工具、设备、设施等的费用。
(10)病区病人多时应及时增加保洁员保洁,确保保洁质量。
3.5、清通排障管理服务标准
(1)做好清通排障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24小时值班,随叫随到,及时排除堵塞,确保排污系统畅通,定期检查排污管道情况,发现有隐患应及时排除。
(2)下水道、化粪池、沉砂井、污水池应定期打捞,清除垃圾杂物、沉积泥沙,确保排污管道畅通。
(3)排污管道应无破损、无泄漏,发现破损应及时修复。
(4)排污管道裸露部分无污渍、无悬挂杂物。
(5)负责清通排障所需的设备、工具。
4.医疗废物交接
4.1、医疗废物交接管理服务标准
(1)负责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做好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室的日常管理工作。(2)医疗废物应做到日产日清,遇有特殊情况时医疗废物贮存时间不得超过1天。
(3贮存室应防渗漏和雨水冲刷,避免阳光直射,不得露天堆放医疗废物,应做好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室的除(防)四害工作;贮存室窗、门应有防盗设施,工作人员离开暂时贮存室时应关好门窗、上锁。
(4)医疗废物移交特种废弃物处置单位时,应认真核对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转移联单应保存3年以上。
(5)医疗废物转交后应立即对贮存地点,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6)应确保医疗废物不流失、泄漏和扩散。
(7)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或扩散,应立即启动医疗废物应急处理预案;并报医院保卫科、总务科、感染科和有关领导处理。
5.挂号收费人员管理
(1)挂号收费人员必须服从医院财务科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熟悉掌握医院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准确掌握各类医保政策,严格执行各类收费标准。
(2)工作认真负责,语言文明,对病人热情服务周到,收费准确无误,收费不得弄虚作假。
(3)收费人员不得挪用公款,现金不得互借或者转借他人,每日现金须及时解缴银行,做到三查三对。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满意的,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2、卫生保洁服务范围:室内保洁服务范围:室内所有区域 ;公共部位的保洁。
3、安全责任:中标公司负责定期对所派出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并对所派出员工的各项安全事件负全责。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人员配置要求
1.1、人员素质配置要合理,做到岗位不缺人(具体要求见服务要求及考核细则)。
1.2、成交供应商派驻的保洁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倾向。
1.3、各类人员服装统一、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和形象。
1.4、所有管理和工作人员语言文明、服务态度好,积极配合医院的管理及安排。
1.5、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总体培训,及本岗位培训至少两天或以上直至完全熟悉工作流程,方可独立上岗;特殊岗位须持证上岗【水电维修维护人员需持(电工证书、高压证书),水电维修人员或者保安人员需一人持有(中级消防证书),保安人员需持(保安证书)】。
1.6、供应商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卫生保洁队伍的稳定,卫生保洁队伍主要管理员更换,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医院,其他人员更换要提前1周告知医院;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员工工作熟练,公司内部有岗前培训机构,从业人员100%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才上岗,经过基本消防知识和急救技术培训。
1.7、接受采购人的现有符合条件的后勤人员。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负责医院内安保、保洁工作,中标公司必须提供24小时服务。
2、供应商必须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分工,岗位职责明确。
3、有健全和具体的管理制度,有明细的保洁工作流程和措施,有可行的检查监督制度,有奖励惩罚制度。
4、做好与医院管理人员的协调沟通工作,服从医院管理人员的管理,接受医院组织的对该项目的承包内容、质量、管理等检查监督,及时做好总结和改进工作。
5、院内可回收的医疗废物,医院提供固定地点,由保洁人员回收并集中统一存放,不得私自回收存放或带出医院。
6、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随机抽查,若发现不符合规定,则有权按照医院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7、有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确保各类突发事件的相关保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8、提供能说明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资格的有关文件及具有相应履约能力证明文件。
9、有明确的的管理及服务方式,信息反馈渠道。
10、有保洁服务具体方案设计。
11、有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发展计划,包括培训计划、方式、目标等。
12、书面制定保洁员具体工作指南。
13、岗位人员数量要求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定下所需的岗位及人员数,定下的岗位数和人员数要能保证医院的保洁服务的正常秩序(具体按服务要求及考核细则要求确定)。
物业服务人员应服从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的双重管理。物业服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本次物业服务要求,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做出的统一安排调配,遇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必须积极作为。采购人有权对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管理,对不称职的物业服务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屡教不改者,医院有权随时提出更换物业服务人员。
1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关系及物业服务人员与成交供应商及采购人之间的关系。
15、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成交供应商派出的物业服务人员(含医院原有保洁人员)与成交供应商之间系劳动合同关系,与采购人之间不涉及劳动合同关系。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方法、时间;
1、采购人将对卫生保洁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成交供应商人员日常工作不到位、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将依据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直至解除双方的服务合同。
2、采购人每月对卫生保洁服务质量征求员工的意见,如综合满意度达不到90%(在全院中层干部会上测评),则付款时将扣1000元/每月的罚款。如连续三个月低于90%的满意度,医院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3、采购人随时对夜间值班人员进行查岗,发现一例(脱岗、打牌等)违规现象,则付款时将扣1000元/次的罚款。如发现三次(含三次)以上违规现象,采购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力。
以上罚款将在付款时扣除。
4、成交供应商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与采购人无涉。
5、成交供应商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6、成交供应商在卫生保洁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保洁中损坏医院的财物由成交供应商按财务入账价或实际价值予以赔偿。
8、由于成交供应商在保洁管理服务中不按国家医疗标准规定或医院的操作规定导致造成感染事故等等的医疗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9、卫生保洁服务要求:
9.1室内环境
9.1.1、各楼层(住院楼包括病房、医护办公室、值班室,药剂科、门诊楼包括各诊室、办公室)室内、走廊、大厅、厕所等公共场所的地面每天清扫、上下午各拖洗一次,要求清洁明亮,无杂屑、无痰迹、无烟蒂及其它废弃物,经常巡视,如有污物污迹随时清理。入出院病员被服送、收到床头。检查发现一次不达标准罚5—10元。
9.1.2、各楼层楼梯,每天拖洗,要求无杂屑、痰迹、污垢,扶手无灰尘,保持光洁明亮。检查发现一次不达标准罚5—10元。
9.1.3、墙面(包括内、外墙及所有墙面附属物)、病室床头柜每天擦洗一次,天花板经常查看,正常保持清洁、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乱写乱画、乱张贴现象。病人出院后及时做好病室及床单元的擦洗、消毒工作。检查发现一次不达标准罚5—10元。
9.1.4、门窗、玻璃正常保持清洁明亮,无斑迹、无污点、无积尘。发现一次不达标准罚5—10元。
9.1.5、指示牌、候诊坐椅每天擦洗一次,经常巡视,见脏及时清理。发现一次不达标准罚5—10元。
9.1.6、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的清理:每天清理并更换垃圾袋一次,按规定消毒,要求垃圾桶及纸篓内无隔夜杂物。医疗垃圾按医疗废物处置要求分类每天收集到医疗废物暂存处,并做好记录。发现一次不达标准罚5—10元。
9.1.7、厕所:无明显异味,半小时巡视一次,大小便池内无积垢、无积粪、无烟蒂、果壳等杂物,无堵塞现象。发现一次不达标准罚5—10元。
9.2室外环境
9.2.1、橱窗、指示牌、灯箱,每周擦洗一次,平时巡回察看,要求无明显污迹。发现一次不达标准罚5—10元。
9.2.2、路面、场地、车棚每天清扫一次,并巡回察看见脏就清理,无卫生死角,50平方米内烟头少于两个。发现一次不达标准罚5—10元。
9.2.3、绿化带、草坪每天巡查,要求无塑料袋、废纸、烟头等杂物,按季给予绿化带进行修整,保持绿化带的整洁有形,并负责防病治虫、施肥等服务。发现一次不达标准罚5—10元。
9.2.4、室外垃圾桶日积日清,表面整洁,无外溢,夏秋季每天喷灭蝇药一次,定期消毒。发现一次不达标准罚5—10元。
9.2.5、门卫值勤人员坚持24小时不离人值班,保持院内及大门前的车辆停放有序。对出院病人进行查验登记相关手续。。发现一次不达标准罚5—10元。
9.2.6、按感染管理要求进行消毒处理。发现一次不达标准罚5—10元。
9.2.7、保洁工具清洁,摆放整齐、有序。发现一次不达标准罚5—10元。
以上罚款将在付款时扣除。
9.3保安服务要求:
9.3.1、穿着制服上班;
9.3.2、负责车辆有序进出院部;
9.3.3、负责医院的门卫值勤、院内安保工作,维护院内治安秩序;
9.3.4、负责氧气管理供应服务;
9.3.5、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包括自行车、电瓶车、汽车等,包括识别、阻止非就诊车辆进入,确保救护通道畅通;
9.3.6、每天必须定时巡视院内,包括氧气间、发电间、污水房等重要地间,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9.3.7、 完善交接班制度,每日上班情况及时登记、交接。
9.4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如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支付合同款的25%作为试用期的相应费用。
9.5采购人负责组织各部门对本次物业服务进行日常考核。
10、病区工勤人员服务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病区工勤人员工作规范化管理,要求确保病区工勤工作质量,以星级化标准服务于病员,落实作息时间和着装要求,落实考核奖惩具体管理办法与措施,自觉接受委托方的考核检查,营造安静、安全、整洁、舒适的住院环境,制定工勤人员工作责任要求如下:
10.1、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在病区护士长的领导下,按病区周事安排做好各项工作,服从病区护士长日常工作安排,及时完成临时工作任务。
10.2、按要求做好整个病区的清洁卫生工作,无卫生死角,见脏就扫,做到病区走廊、室内:无杂物、纸屑、烟头、垃圾,地面每日湿拖两次,必要进随时拖地,如被病员呕吐物、排泄物、血迹污染予消毒处理。
10.3、门窗、玻璃、壁墙、标牌每周擦洗一次,做到清洁无斑点(注:按病区工作特点分区摊到每一天)。
10.4、病区及室间卫生间、开水间每日冲洗两次,必要时随时清洗打扫,每周彻底打扫一次,做到地面干净无积水,正常保持微波炉清洁,每天刷洗水池,污物桶,厕所保持其清洁无异味;水池、下水道、厕所畅通,各种垃圾篓每周清洗一次,保持清洁无垢。
10.5、每天擦洗床头柜一次,病床、陪护椅、氧气管道每周擦洗一次,平时见脏就擦,病员出院、转科、转院后彻底擦(包括病员贮物柜)并按要求做好终末处理。
10.6、保持病区库房整洁、物品,被服折叠整齐,摆放规范。禁止在室内铺床,烧饭及使用非院方配置的电器。
10.7、负责换药室、治疗室、处置室、医护办公室、值班室等场所的清洁卫生工作及诊疗仪器的清洁工作。
10.8、按感染管理规范要求负责运送医疗废弃物,及时清理垃圾。
10.9、做好病员饮用水供应,特别是无陪护的病人。
10.10、做好陪护床、椅管理工作,做到排列整齐,规范放置(晨间锁好陪护床,下午下班前开锁)。
10.11、入、出院病员被服及生活用具送、收到床头,并由病区工友为病员铺好床铺。
10.12、配合宣传病区配置物品(如:中心供氧、吸引、传呼装置、壁灯、病床、床头柜、贮物柜等)的使用和保管注意事项,保证所配置物品无损坏、无缺失。
10.13、被服中心人员负责非办公时间病区的垃圾清理,特殊污染的湿拖,为新入院病人铺床,服从临时性调度。
(七)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
1.根据我院的面积及科室设置,需配备物业管理服务人员、保安、收费人员等共至少需要11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2.服务范围:包括公用设施维护保养、机电设备设施、安保管理、消防监控、发电机房、中心供氧吸引维保、室内保洁、公共部位的保洁、门卫及全院停车管理服务、日常水电维修(不含弱电)、医疗废弃物处理、污水处理、接送敬老院病人、挂号收费、绿化维护等。成交供应商应配一名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督促整个院内的卫生保洁、保安及协调工作,负责保洁、保安人员、挂号收费人员的日常管理,协助做好突击性的保洁、保安工作等。
保安(2人):负责医院的门卫值勤,做好全院的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并维护院内治安秩序(包括自行车、电瓶车、汽车管理停放有序等工作,确保救护通道畅通,包括识别、阻止非就诊车辆进入),日常巡逻。
水电维修维护人员(1人),负责医院的水电维修维护,发电机房、氧气供应及管理、网络安全监控,做到随叫随到,并根据医院需要值班。
挂号收费人员(2人),负责挂号收费窗口的各项收费项目的完成。
保洁人员(4人),负责住院楼、门诊楼、医技科室、全院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及洗衣房的清洗发放工作。
驾驶员(1人),负责接送敬老院病人(可让管理人员进行负责)。
医废收集、污水处理(1人),负责全院的医疗废弃物的收集打包及污水处理工作。
(八)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金额的30%,余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合同履行结束,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一次性付清。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成交供应商账户。
(九)安全责任
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施工、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规范和现场施工的规定,督促施工人员规范操作,采取严格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相关人员人身安全。成交供应商要使用专业人员、专业工具。本项目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按评审后各评委打分算数和的平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产品性能部分的得分优劣顺序排列。评委会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按照各供应商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
2.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3.磋商小组会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低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会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4.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规定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有涉及对标书实证性内容的隐瞒、欺诈或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二、评分标准(100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注:1.请各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以最大限度的避免造成评委误判或漏判。
三、评标时如遇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或处理。处理结果概不向投标供应商解释。
四、本评标办法解释权属招标方和评标委员会。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投 标 响 应 文 件
(封面参考格式)
项 目 名 称: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投标主要文件目录
一、响应文件的数量、制作及密封
1.响应文件分为资审文件、技术标文件、经济标文件三个部分。
2.响应文件数量、制作及密封:①资审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与副本可分别用档案袋密封或者也可统一密封于一个档案袋内,密封后封口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封面上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②技术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与副本可分别用档案袋密封或者也可统一密封于一个档案袋内,密封后封口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封面上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③经济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与副本可分别用档案袋密封或者也可统一密封于一个档案袋内,密封后封口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封面上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二、投标响应内容
以下带*内容必须全部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A.资审文件(不能出现技术标文件、经济标文件):
*文件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文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文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人人身份证复印件。
*文件4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三)。
*文件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四)。
*文件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说明(格式见附件五)。
*文件7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六)。
*文件8 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七)。
文件9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十);
文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十一);
文件11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见附件十二)。
注:以上9—11项中必须至少提供一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B.技术标文件(不能出现经济标文件)
投标人依据“评标标准”技术分的内容可以提供的响应文件。
C.经济标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八)。
*(2)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九)。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 ______(投标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
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我公司(单位)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的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和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 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如东县苴镇中心卫生院: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五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 (投标单位名称) 郑重承诺:
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我单位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六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
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企业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 年月日
附件七 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注:1、如各项商务条款与采购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则投标人必须填写此表。未填写的内容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如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只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空白表即可。
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3、以上商务要求均不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八投标函
投标人全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项目名称:如东县苴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日期: 年 月 日
此报价非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开标后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的为准。
附件九
分项报价明细表(服务类)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注:
1.分项报价表必须包含人员工资、员工福利、保险、工作服、常用保洁耗材、体检费、代理费、税金、管理费等全部费用必须计入总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本表中的投标总价必须与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不得在服务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未按要求填写可作无效响应处理。
4.本报价表中的报价非最终报价。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如项目属性为“服务”或“工程”,请按本表填写。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填写。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十一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附件十二
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中标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如东县政府集中采购供需合同(服务类)
甲方(需方): 签订地点:
乙方(供方): 签订时间:
根据 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供需合同:
一、项目名称
二、服务内容
三、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五、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六、转包或分包
1. 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 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七、服务质量保证期
1. 服务质量保证期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 履行时间:
2. 履行方式:
3. 履行地点:
九、验收:由甲方按采购(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组织验收。自乙方提出验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十、款项支付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金额的30%,余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合同履行结束,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一次性付清。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成交供应商账户。
十一、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乙方应按采购(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损失。
(4)其他:
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并予以解决。
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
一切费用。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 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 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 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以依法提出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⒈ 本合同条款;
⒉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和供方应标(投标)文件;
⒊ 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供需双方签署的全部文字和图片资料;
⒋ 甲乙双方其它按规定约定事宜。
十六、本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为准。
十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八、合同备案:本合同一式肆份。
甲方(需方)(盖章): 乙方(供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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