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海口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因业务需要,我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拟选定汽车维修厂家提供专业化的维修服务,欢迎具有相应资质、信用良好、业务经验丰富的供应商单位参与本次投标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海口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
1、公交车辆喷漆、钣金的修复。
2、行政车及后勤车的保养、维修。
(四)项目预算:95万元。该金额仅为估算金额,费用结算按照实际发生的量为准。
(五)遴选数量:2家合作供应商
(六)采购方式:比选
(七)服务期限:二年
(八)服务地点:海口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备履行本项目所需要的条件和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依法纳税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五)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r.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维修厂厂址须在海口市域范围内(即往南不超出绕城高速,往西不超出永万路,往东不超出琼山大道)。
2、维修厂周边道路方便,确保拯救车辆的拖运能正常通行(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人需对本次项目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违规造假情形,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2024年 11 月 29 日至 12月 3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凤翔西路丁村一横路东站公交枢纽站海口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一楼安全管理部。
(二)方式:现场报名领取。
(三)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凡有意参与投标报价者,请在以上规定时间、地点报名。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 12月5 日 15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海口市凤翔西路丁村一横路东站公交枢纽站海口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一楼安全管理部。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活动提出询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林先生,电话:0898-********。
标签: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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