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项目
2024年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项目
为保障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的质量和供应,满足群众对非免疫规划类疫苗的需求,预防和控制相关传染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江西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目录》等有关要求,我县将在近期开展2024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品种
《江西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疫苗。
二、遴选原则
1.科学评估、集体决策,全程监管,坚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中心交易平台审核通过并挂网的《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中进行遴选。
3.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疫苗质量、售后服务、规格、价格、公司综合实力、往年使用情况等。
4.遴选周期原则上为1年1次,遴选周期中增补纳入江西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的疫苗品种,疫苗具有唯一性的,可组织召开遴选会议;疫苗非唯一性的,列入下一年的遴选目录,周期内不召开遴选会议。突发事件需要应急接种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实行一事一议的原则,经“三重一大”决策即时采购。
5.评选结果在遴选会结束后1个工作日在“黎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从2025年1月1日开始,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在遴选评选的采购目录中采购非免疫规划疫苗。
三、参加遴选的供应商或生产厂商需提供的资料
(1)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药品GMP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配送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运输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与疫苗配送企业签订的配送协议;
(3)产品质量相关资料;
(4)出具质量及服务保证承诺书,保证及时供应采购的疫苗;
(5)出具规范销售承诺书,保证在我县内从事的疫苗质量和销售工作合法合规,不得出现给予销售回扣、虚假宣传、未经许可发放宣传资料等相关现象。
向黎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所有上述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核实发现与事实不符,将取消评审资格。
四、遴选程序
1.有意向参与的企业,请于2024年12月13日前提交企业产品资料和遴选申报表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2.黎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疫苗生产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申报资料不完整的,取消参加疫苗遴选的资格。
3.黎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邀请黎川县卫健委纪检监察室人员在疫苗遴选专家库中临时抽取7名人员组成本年度疫苗采购遴选小组,由小组成员评分确定入选疫苗,疫苗遴选过程由县卫健委纪检监察室派人员全程监督。
五、资料提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资料提交地点:黎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建设路3号
联系人:杨求仙
联系电话:0794-*******
标签: 非免疫规划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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