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明珠·上苑临时售楼部建筑物、装修及设备设施等物资处置竞价第三次招标公告
寿县明珠·上苑临时售楼部建筑物、装修及设备设施等物资处置竞价第三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寿县明珠·上苑临时售楼部建筑物、装修及设备设施等物资处置(第三次)
二、标的物基本情况:
本项目标的物位于明珠·上苑临时售楼部及南湖小区,本次处置的废旧物资包括:钢结构临时售楼部约352.8㎡、门、窗、电缆、电线、照明灯具、户式地源热泵机组及电力变压器等废旧物资处置(竞买人需自行勘察现场,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综合考虑报价,竞得后不予调整),总起始价为*****元。
特别提醒:1、竞得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发后7日内与出让方签订废旧物资处置合同,项目中标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于3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出让方账户,成交确认书发放后5日历天内竞得人应完成本次处置的所有废旧物资转移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废旧物资转移的,出让方有权自行处理,已收取的成交价款不予退还。2、竞得人将废旧物资清理完后,需将地面恢复平整。3、竞得人在拆除转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做到降尘施工,若被相关部门通报,一切责任由竞得人承担,若对出让方造成影响的,出让方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标的物底价:*****元,加价幅度:1000元。
四、竞买人资格: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公告期限:2024年11月29日始至2024年12月5日9时止。
六、现场竞价时间:2024年12月5日9时。
七、现场竞价地点:宾阳大厦A座22楼会议室(现场签到及递交投标资料时间2024年12月5日8:50-9:00)。
八、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12月2日8时始至2024年12月4日17时止。竞买人须在该期限内自行了解标的物的现状及相关要求,评估可能带来的利益和风险,掌握成交后相关的费用和相关的责任。
九、参与方式:意向竞买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意向竞买人为企业法人的,须在竞拍当天携带公司公章、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意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在竞拍当天携带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竞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竞买保证金
标的 名称 | 坐落 | 保证金金额(元) | 保证金汇款账户 | 开户行 | 账号 |
寿县明珠·上苑临时售楼部建筑物、装修及设备设施等物资处置 | 位于明珠·上苑临时售楼部(寿县正阳关路与明珠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及南湖小区 | 寿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寿县农商银行寿州支行 |
十一、竞买未成功的保证金成交公告发出30日内原账户无息退还。
十二、本项目采用现场报价方式,项目最终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出让人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十三、联系方式
出让方:寿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远达 联系电话:0554-*******
十四:监督电话:0554-*******
十五:相关附件:1、《废旧物资处置协议书范本》2、《竞买交易规则》
寿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
标签: 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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