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海洋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1#地块霞浦海洋产业创新孵化科技中心配套路网工程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霞浦海洋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1#地块霞浦海洋产业创新孵化科技中心配套路网工程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霞浦海洋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 期)—1#地块霞浦海洋产业创新孵化科技中心配套路网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海洋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 期)—1#地块霞浦海洋产业创新孵化科技中心配套路网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霞浦海洋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1#地块霞浦海洋产业创新孵化科技中心配套路网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霞发改审批〔2024〕1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霞浦县福宁海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招标人为霞浦县福宁海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霞浦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设计新建4条市政道路。 (1)杨家溪路(劝儒路-福宁大道),路线长度为279.543m, 红线宽度24m, 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 (2)杨家溪路(圣水路-福宁大道)新建2条市政道路:杨 家溪路B 段(圣水路南世茂广场与书香府区间道路段)路线长度 为326.419m,红线宽度15m, 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 20km/h; 杨家溪路C 段(赤岸大道-福宁大道段)路线长度为 433.994m,? 红线宽度15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 20km/h。路线总长度为760.413m。 (3)罗汉溪路(柯成贵路-许旺路)路线长度为570.101m, 红线宽度12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20km/h。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给排水工程、 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具体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本项目监理费暂按6788.13万元,作为计算依据(最终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3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109.67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的要求执行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不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且投标保证金元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元填写。】。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霞浦县福宁海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霞浦县体育北路8号中央公园7幢二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78 8033 3700,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龙威经茂广场13号1302室,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59*****848,传真:/

联系人:洪碧珍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059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联系电话:059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牛濑43号(霞浦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层)

联系电话:059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路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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