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调整丰镇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招标公告

动态调整丰镇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招标公告


关于动态调整丰镇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来源:丰镇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11-28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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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根据《丰镇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丰党发[2024]5号精神,丰镇市本级32个法定行政执法机关调整为30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由原来的21个调整为22个,调整后的丰镇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如下:

一、法定行政执法机关

1.丰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区域经济合作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人民防空办)

2.丰镇市公安局

3.丰镇市统计局

4.丰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挂商务局牌子)

5.丰镇市交通运输局

6.丰镇市应急管理局(挂丰镇市矿山安全监管局)

7.丰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丰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知识产权局牌子)

9.丰镇市自然资源局

10.丰镇市农牧和科技局

11.丰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2.丰镇市文化和旅游局(挂文物局牌子)

13.丰镇市教育体育局

14.丰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挂中医药管理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15.丰镇市民政局

16.国家税务总局丰镇市税务局

17.丰镇市审计局

18.国家金融监管局总局丰镇市监管支局

19.丰镇市国家保密局(挂中共丰镇市委保密机要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密码管理局牌子)

20.丰镇市财政局

21.丰镇市医疗保障局

22.丰镇市宗教事务局(挂牌于市委统战部)

23.丰镇市司法局

24.丰镇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挂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牌子)

25.丰镇市公务员局(挂牌于市委组织部)

26.丰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7.丰镇市林业和草原局

28.丰镇市水利局

29.丰镇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挂牌于市委宣传部)

30.丰镇市档案局(挂牌于市委办)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1.丰镇市残疾人联合会

2.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丰镇市大队

3.丰镇市气象局

4.丰镇市消防救援大队

5.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烟草专卖局

6.丰镇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挂牌于市委编办)

7.丰镇市政府侨务办公室(挂牌于市委统战部)

8.丰镇市南城区街道办事处

9.丰镇市新城区街道办事处

10.丰镇市北城区街道办事处

11.丰镇市旧城区街道办事处

12.丰镇市工业区街道办事处

13.丰镇市巨宝庄镇人民政府

14.丰镇市红砂坝镇人民政府

15.丰镇市黑土台镇人民政府

16.丰镇市隆盛庄镇人民政府

17.丰镇市三义泉镇人民政府

18.丰镇市元山子乡人民政府

19.丰镇市浑源窑乡人民政府

20.丰镇市官屯堡乡人民政府

21.丰镇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2.国家统计局丰镇市调查队

三、有关事项

(一)丰镇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在丰镇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委托行政执法的,应当与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将受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在网站或媒体予以公开,并报市司法局备案。

(三)在市委工作机关挂牌的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挂牌机构名义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四)未列入本次公布执法主体的执法单位一律不准进行行政执法。凡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市司法局重新审核。

(五)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丰镇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本级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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