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临港信息园区1.1期外墙第三方鉴定及检测服务询比
中国电信临港信息园区1.1期外墙第三方鉴定及检测服务询比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临港信息园区1.1期外墙第三方鉴定及检测服务询比(项目编号:CTBX0100-2024-5544),采购人为临港算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服务费用 28.11 万元(不含税价格),建设地点:上海。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中国电信临港信息园区1.1期外墙第三方鉴定及检测服务,具体包括: 外墙第三方鉴定及检测服务采购范围为1.1期A4、A5、A7房屋建筑外饰面的鉴定及检测服务:
(1)A4或A5满足脱落鉴定要求的局部位置检测及脱落原因鉴定分析。
(2)除脱落部位外,A4、A5、A7采用陶瓷保温一体板的外饰面使用情况检测和分析。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服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
★1.2.3技术要求:供应商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1.2.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8.11万元(不含税) (不含28.11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①供应商为独立法人:
A.供应商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供应商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要求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资质要求:具备以下任意一个资质即可:
A.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质量检测证书》;
B.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
C.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1.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公告发布前一日已签订的同类型项目业绩(工程材料检测或房屋质量检测),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至少3份。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合同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以上材料缺漏,视作未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
2.1.5人员要求:提供一名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缴费期为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前三个月内(不含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材料):
2.1.6信誉要求: 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1.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8供应商之间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30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步骤 1:关注公司微信公众号—信产管理咨询。
步骤 2:回复“购标书”,获取信息。
步骤 3:根据公众号指引流程完成付款。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0时00分。
5.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招标分公司会议室。
5.2.1供应商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响应文件,若采用此方式,请预留充足的邮寄、快递时间。代理人员接收响应文件时,将以拍照或视频形式检查密封情况,做好记录,并反馈供应商。代理人员均会妥善保管邮寄、快递凭证。
5.2.2供应商也可以自行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楼下后通知代理人员前往自取,确保无接触递交响应文件。
5.3本本项目响应文件开启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代理人员将运用天翼云会议程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翼云会议,自行下载APP,并注册账号)开启专用会议,代理人员将于响应文件开启联系供应商进入线上响应文件开启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响应文件开启时会议系统接入的供应商的唯一账号。响应文件开启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纸质开启记录表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7.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港算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电话: 189*****119
采购人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 任礼轩、顾凯华 联系电话: 021-********
电子邮件: renlixuan.sh@chinaccs.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
邮编: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银行账号:602*****8000003
联系人(财务):韩晓旭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
电话: 021-********
7.2异议接收方式
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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