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网上缴费及电子票据应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网上缴费及电子票据应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网上缴费及电子票据应用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储分中心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10:5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B座(2#楼)六层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11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B座(2#楼)六层】
预算金额 ¥4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晶晶、胡筱茜、柯宇萌
项目联系电话 0591-********/177*****267
采购单位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储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大道7号创新园二期17号楼3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丁林炳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B座(2#楼)六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晶晶、胡筱茜、柯宇萌 0591-********/177*****267
附件:
附件1 01龙翔-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网上缴费及电子票据应用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B座(2#楼)六层6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LXZB[CS]*******

项目名称: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网上缴费及电子票据应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标的名称

类别

服务要求

预算金额(元)

预算总金额(元)

磋商保证金(元)

1

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网上缴费及电子票据应用项目

不动产网上缴费系统

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网上缴费及电子票据应用,具体详见“第三章 ”

******

******

4900

财政非税票据前置系统

******

应用支撑系统

*****

微服务管理

*****

注:系统提供一年免费运维期

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30日 至 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B座(2#楼)六层602】

方式::A. 现场办理购买磋商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可至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 B. 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磋商文件 事宜的供应商,务必先电话联系。按照本项目相关网站上发布的磋商公告提供的我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 购买磋商文件费用至我司账户,同时将①转账底单截图(须加盖公章);②《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编辑完整(详 见磋商公告附件或向代理机构获取、须加盖公章)。上述2项材料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fjlxzb177@163.com。 以下为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称: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大支行 银行账号:140*****096********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B座(2#楼)六层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B座(2#楼)六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标准:

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供应商授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供应商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附上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指供应商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

5.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供应商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1)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供应商未提供承诺的部分则须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储分中心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大道7号创新园二期17号楼3层        

联系方式:丁林炳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B座(2#楼)六层            

联系方式:林晶晶、胡筱茜、柯宇萌 0591-********/177*****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晶晶、胡筱茜、柯宇萌

电 话:  0591-********/177*****26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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