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管理中心大厦近零碳建筑劳务外包招标公告
罗湖管理中心大厦近零碳建筑劳务外包招标公告
中技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罗湖管理中心大厦近零碳建筑项目劳务外包采购进行公开询价,诚邀贵司进行报价。建设单位为中技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金蜂能源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与深圳金蜂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1、项目概况:
本项目需在罗湖管理中心大厦屋顶、会堂屋顶、档案馆屋顶、停车场按图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装机容量约为688.2kw。
2、项目采购清单及要求:
此次采购罗湖管理中心大厦近零碳建筑项目光伏、储能、充电桩、照明等部分的劳务进行询价。
项目施工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甲供除外)、设备费(甲供除外)、采保费、机械费、所有材料及设备的二次转运费、施工措施费、管理费、检测费、工程保险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施工前现场踏勘、准备、施工进退场、场地整理、临时设施、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和并网验收通过前修复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缺陷所必需的一切费用。详见设计图纸。
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从光伏组件至并网点之间所有设备设施安装及施工、验收(截至并网点,乙方保证负责其承包范围内的材料、安装验收合格,但工程范围外项目验收部分不在乙方工作范围内,乙方有义务协助并全力配合甲方或业主进行验收),具体工程以施工图为准,包含但不限于:
1)土建施工(包括钢混的支架、基础的制作和安装,设备基础的制作,电缆沿桥架和线管的制作敷设安装、并网柜基础制作、原设施的恢复、破路穿管、电缆沟开挖及复原、绿化带破坏恢复、接水、荷载检测破坏点恢复等);
2)包含支架、配重块、抱箍及紧固件。
3)所有作业面施工前的清理、防腐、防水处理;
4)所有作业面竣工后的清理和恢复(如若或绿化因工破坏,需进行恢复);
5)所有电缆支架的制作和安装;
6)光伏组件、电缆的安装;
7)所有桥架的制作和线缆、桥架、管材的敷设;
8)逆变器、照明设备、储能设备、充电桩设备(含旧充电桩的拆装恢复与新充电桩的安装)的基础建设与设备安装;
9)组件至逆变器的编号标识、组件导水夹等;
10)防雷、接地系统的施工;
11)除甲供材料以外的全部辅材采购(甲供部分见附件);
12)所有设备设施支架安装调试;
13)所有配电系统的安装及调试(含出具调试试验报告);
14)所有甲乙双方采购设备材料装卸、搬运(含转运)、保管及看护;
15)工程施工完后的退场清扫及相关设施恢复;
16)所有甲供材料以外,工程达到设计要求、质量标准、并网所需的一切材料、措施;
17)所有甲供以外设备材料检测文件、检测资料、合格证等出厂文件的收集与整理;
18)施工过程中甲供以外部分的资料、验收资料及竣工图的编制及移交;
工期期要求:2024年12月1日开工,2024年12月31日施工完毕。
3、质量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部委颁发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有效版本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院和制造厂技术文件上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施工全过程应遵守中国国家和原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颁发(对进口设备和材料而言则为国际认可)的规范、技术标准以及建筑、安装和环保规定及有关类似容量、范围及性质的发电厂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国内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国家规范标准及规定,则乙方应遵守新的规范和标准。
4、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
5、报价要求
供应商依据图纸中的支架形式,分别按每瓦报单价。竣工时按实结算。
6、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将盖章的报价文件彩色扫描件,发至“中技集团”微信,并电话告知,联系方式189*****016。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30日11:00(北京时间),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异议联系人):中技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8层
电 话:189*****016、0731-********转604
联 系 人:李煜婷 、周异
投诉联系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中技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8层
电 话:0731-********转601
附件:报价函
罗湖管理中心大厦近零碳建筑项目劳务外包采购
报价函
致:中技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罗湖管理中心大厦近零碳建筑项目劳务外包采购的公开询价公告,签字代表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应选人___________________(应选人名称、地址)提交报价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应选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含税应选价格为:
双车棚部分: 元/瓦;
单车棚部分:元/瓦;
主楼部分: 元/瓦;
档案馆、会堂部分:元/瓦;
储能设备安装:元/瓦;
充电桩部分(包干):元;
节能照明安装部分: 元/个。
税率:%。
按实结算。
2、我方将按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报价有效期为报价函递交之日起 90 日历日。在有效期内我方同意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本报价函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我方承诺: 响应合同及图纸的要求。
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公开比选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其他:
8、与本此公开比选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标签: 大厦近零碳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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