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福建分公司2015年软件园呼叫中心消防系统改造采购公告
中国联通福建分公司2015年软件园呼叫中心消防系统改造采购公告
********0">1. 采购条件
********1">本采购项目为中国联通福建分公司2015年软件园呼叫中心消防系统改造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编号:QCZB-FJLT-*******
2.2投资规模:预计规模101102.00元(含增值税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土建部分不含在本次采购范围)。
2.3项目建设地点:铜盘软件园B区20栋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并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5采购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火灾报警设备采购、材料供应、安装、系统调试、配合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主要材料及设备包括:火灾报警设备、电管KBG管、电线电缆等;电线电缆仅计算一半、电管仅计算智能光电感烟探测器移至天棚板底的管道,其余利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并领取《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消防部门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视为验收合格,在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之前提供并作为最终结算款付款的凭证依据之一);
2.7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方式,工程量经审计后按实结算。
2.8相关约定:改造施工所需协调的所有事宜及费用均由中选人自行协调解决(采购人原因除外),若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等一切后果由中选人承担。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应为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消防改造服务商;
3.2报价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报价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3.6报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7报价人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8报价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9报价人在2015年1月至今期间承接的消防专业改造工程,目前已竣工并工程质量合格的项目,上述期间实际发生的累计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不少于30万元。提供相应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金额页及其前后2页等)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如案例是以订单方式服务的,则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框架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金额条款页、付款方式页及框架下所有有效订单复印件,订单须经工程委托单位盖章);
3.10报价人需全部满足技术规范条款及合同条款要求;
3.11报价人中选后不得将本项目转包、违法分包。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13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重组等不能正常运转状态的;
(4)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以其他方式受到限制的;
(5)最近三年内曾发生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6)最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提供拟投标的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及安全生产问题的,以省部级及以上通报为准;其中2013年以来被福建联通发文按《福建联通施工单位管理办法》处以黑牌处罚的服务单位,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评定;
(7)最近三年内在与采购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8)最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人员在与采购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采购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投标人或其人员、采购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采购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采购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采购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9)因报价人原因,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含以往招标文件)规定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项目的;
(10) 报价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报价人,请持法人单位有效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于【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30分】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4楼招标业务部。
采购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款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购买人承担(邮费到付)。
5.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11月25日09时00分,纸质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采购将于上述报价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进行,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报价人的授权代表出席大会的应单独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仍需持本人身份证,同时报价文件中还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该文件。
********5">6. 资格审查及正式报价人的确定方式
********6">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报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7.联系方式
采购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大道55号联通信息广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联 系 人:吴诗芮电话:189*****828 电子邮件:189*****828@189.cn
开户单位: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仓山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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