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石化公司等3家单位2025年非HW08类无价值危险废物外委处置
大庆石化公司等3家单位2025年非HW08类无价值危险废物外委处置
招标编号:DQSH-FW-GKZB2024-06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等3家单位2025年产生的非HW08类无价值危险废物外委处置项目),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大庆石化公司、大庆石油化工机械厂有限公司、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2025年产生的非HW08类无价值危险废物,共计约7500吨(危险废物实际处置量以实际过磅发生量为准),需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厂家进行合规处置,总投资预计1432.5万元(含税)。主要包括丙酮硫铵装置区产生的废硫铵聚合物,废活性炭等吸附介质、废瓷球、废填料、废白土、含氰污泥、硅藻土、废硫氰酸钠、废滤布、废分子筛、废ABS废渣、废丁二烯聚合物、废化学分析废液、废实验室废物、灰渣、酸渣、碱渣、三乙基铝废液、废油墨、废包装袋、废脱硫剂等废催化剂、废钣金清洗液、废有机溶剂、等非08类无价值危险废物(具体以甲方实际提供的种类为准)。
2.2、服务地点:大庆石化公司、大庆石油化工机械厂有限公司、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止。
2.4、计价方式:本次招标为固定单价,结算数量以现场实际过磅产生量为准。
2.5、最高限价:固定单价1910元/吨(含税6%,人工、运输等所有费用。税率发生变化时,按照原税率不含税价格调整新税率的含税价格)。
2.6、付款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处置费用。中小企业付款在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2个月付款,限期不超过7个月。非中小企业付款在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2个月付款,并根据甲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50%,限期不超过6个月。
2.7、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大庆石油化工机械厂有限公司、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8、项目承办人:高波 联系方式:0459-*******。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大庆石化公司、大庆石油化工机械厂有限公司、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2025年产生的无价值危险废物,共计约7500吨(危险废物种类以甲方实际提供的种类为准,危险废物实际处置量以实际过磅发生量为准),全部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危险废物的装车、运输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段。
标段划分 | 招标内容 | 最高限价(单价) | 评审数量/吨 |
一标段 | 大庆石化公司等3家单位2025年产生的无价值危险废物外委处置(不包括HW08类) | 1910元/吨 | 7500(以实际产生量为准) |
注:中标执行单价,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评审数量为预估量。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3.1、2025年大庆石化公司、大庆石油化工机械厂有限公司、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不包括HW08类)全部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
2.3.2、中标人应建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的危险废物的具体处置的工艺流程;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是否二次产生废水及废渣的说明,若产生的废水和废渣委托第三方处置的,需提供与第三方的处置协议并加盖公章。
2.3.3、中标人装运、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全过程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定。并根据固体废物的成份和特性,选择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要求的方式和设施,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处置,防止扬散、流失、渗漏和其他污染,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2.3.4、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接到危险废物转移通知,应完全按照甲方的如下要求及时完成危险废物转移:(1)转移甲方提供的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危险废物;(2)危险废物的装车、运输等均由中标人负责,服务期间根据废物性状配备相应运输车辆,需确保机具、人员、车辆等全过程满足服务要求;(3)中标人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随时能够完成危险废物的转移,未能按时清运危险废物将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4)危险废物交付出厂后,中标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妥善运输、处置,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5)中标单位应及时对合同范围内的危险废物每天进厂进行转移,不得以危险废物量的多少拒绝拉运转移,需实现我公司危险废物立产立清;若因我公司生产需要,需要中标单位24小时驻厂连续转运危险废物,中标单位应完全配合。
2.3.5中标人有能力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中标数量危险废物的处置。
2.3.6、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将履约保证金(项目总金额的1%)存入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指定账户(昆仑银行大庆石化支行,账号:269*****055*********)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所在地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要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按需备查)、原件影印件。许可证有效期限在2025年年内或2025年之后,如果许可证有效期限在2025年12月31日前的,投标人须提交承诺书,承诺在许可证到期前可以顺利延续换证,并且新延续的许可证资质范围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否则许可证到期之日合同自动解除,大庆石化公司停止支付所产生的处置费用,并有权主张处置单位承担违反承诺约定内容对大庆石化公司造成的损失。
3.2、投标人应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应包含HW06、HW09、HW11、HW12、HW13、HW17、HW18、HW34、HW35、HW38、HW49、HW50类,核准经营规模不小于7500吨。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具有处置或利用资质。许可证中如果对经营规模或者经营类别有明确限定的,投标人必须持有发证机构出具的佐证材料,证明投标人可接收本项目的危险废物。
3.3、投标人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条件;投标人应提供在“全国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上注册的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黑龙江省外的企业应承诺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所有条件,并承诺企业所在地的地方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接收本项目危险废物。
3.4、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中国裁判文书网),以上提供开标前5日内截屏。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设为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状态(以开标查询之日为准)。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11-29 17:00:00至2024-12-0523:59:59,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 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12-1208:2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庆石化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兴化大街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高波联 系 方 式:0459-*******。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8室
项目负责人:刘延军 邮政编码: ******
电 话:0459-*******电子邮件:liuyj169@petrochina.com.cn
9.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1-9-9
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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