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装饰装修工程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装饰装修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GMGITC-J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装饰装修工程
2.2项目地点:吉林省延吉市。
2.3招标范围: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装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0日历天完成。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最高投标限价:*******.29元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经营状况良好,标书内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且注册资本资本金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具有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3.3.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4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各1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启用电子证书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信息真伪由评标专家登录其提供的有效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
注:(1)吉林省内投标人启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电子证书的,信息的真伪由评标专家通过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http://jy.jlsjsxxw.com:8071)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
3.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出具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现有年份满足即可);近三年(2021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标书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3年成立至2024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4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投标人社会保险缴纳满1年及以上的员工人数不低于10人。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标书内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0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标书内附相关网站查询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11拒绝列入招标人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标书内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的承诺书。
3.13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标书内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4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3.1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招标人员工如存在亲属关系,应承诺不影响本次招标的公正性。标书内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声明函(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3.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书中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本项目采用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uoyijilin2@163.com(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收到。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中,潜在投标人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法人授权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电子邮件发出后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0431-********)检查资料的完整性,检查通过后方可递交招标文件款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未按上述流程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邮寄费用须由投标人自行支付。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13时30分,地点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20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677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联 系 人:王丽萍
联系电话:0431-********
2024年11月29日
标签: 装饰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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