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延边分行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选择二次
中国光大银行延边分行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选择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GMGITC-JL-******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中国光大银行延边分行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选择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招标。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延边分行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选择(二次)
1.2招标范围:蔬菜、水果、粮油、干调、豆制品、蛋、奶制品、日杂、肉类(畜、禽、海产等)等。
1.3供货地点:延吉市延边分行。
1.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5质量要求: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2.供应商资质: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且注册资本资本金高于62.72万元,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3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公司现有年份满足即可)
2.4投标单位近三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6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8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9拒绝列入采购人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10供应商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2.11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2.1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采购人员工如存在亲属关系,应承诺不影响本次招标的公正性。
2.13投标人社会保险缴纳满1年及以上的员工人数不低于2人。
2.14潜在供应商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2.15整个招投标环节不允许更换授权人,否则投标按无效处理。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4年 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未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电子邮件发出后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0431-********)检查资料的完整性,检查通过后方可递交招标文件款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未按上述流程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售价:400元,售出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磋商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13时30分,地点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20楼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677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联 系 人:王丽萍、吴思远
2024年11 月29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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