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印制第三次招标公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印制第三次招标公告
黄梅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印制采购第三次招标公告 依据黄梅县财政局梅财采发[2015]95号文件精神,拟就本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并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交易项目登记。现发布本公告对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择优选择中标人。 采购项目名称:黄梅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印制采购第三次招标。 采购项目编号:梅公共资源交易[2016]ZFCG-197号。 采购内容与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印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万本(包括印刷材料和全部工作的人工、机械、运输、仓储、包装、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等一切费用)。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 3、质量目标:合格。 4、交货地点:黄梅县确权领导小组办公室(黄梅县财政局二楼)。 5、本采购项目提供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符合国家图书质检要求或其他相关要求, 且所交货货物须为经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的合格产品。具体采购内容、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详见本公告附录三。 最高投标限价:52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和所投标货物的经营资格(指经营范围)的合法企业,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防伪票据、证书类)、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核发的《印制经营许可证》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防伪票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 4、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此委托代理人除法定代表人可以代替外,在整个采购过程中均不得更换。 5、按本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须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报名时间先后顺序的原则或其他有关规定审定,其后果由有关投标人各方自负;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时,可向评审委员会提交按本次要求试印制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样品壹本(印制费自理)或提交其他类似样品壹本。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评审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评审合格的必备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六、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地点与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3日(节假日休息)每天8:00~12:00、14:30~17:30,持下列相应资格证明资料,到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处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文件等资料费为400元/家,售后不退。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17:30。 3、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须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涉密防伪票据、证书类)、《印制经营许可证》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防伪票证);(均提供有鲜章的复印件)]。投标人若不能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将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至报名截止时间报名供应商未达到三家时,采购人将依法对该项目重新组织采购。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时间: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即2016年12月9日9时前),以非现金形式提交到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黄梅支行;户名: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号:********8002帐号:****************2765。且须在汇款用途中载明本项目编号和名称。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资格审查不合格。 九、投标文件递交与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2月9日8:00至9:00;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投标文件未按以上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2月9日9:00;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 十、质疑 投标申请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七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格式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质疑函电子文档),送至上述报名地点,逾期将不予受理。采购人将在收到纸质书面质疑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采 购 人:黄梅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 地 址:黄梅县迎宾大道409号 联 系 人:程先生 135*****46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黄梅分公司地址:黄梅县迎宾大道806号三楼 联 系 人:胡先生 133*****898 |
|
招标
|
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