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服务需求
本项目共计1个包组,包号为001。包组内不允许缺项。
包组最高限价:180万元。最终价格按照中标人报价为准,保安员有任何劳动纠纷与采购人无关,由中标人负责处理。
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第一年合同期满后,若安保服务连续性强,价格浮动小,满足甲方服务需求,甲方有权与中标供应商续签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一年。
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的服务地点。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按月支付。
一、项目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供应商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二、人员岗位配置及要求
1.人员配置:31人。
保安管理服务人员配置表
序号 | 地点 | 岗位名称 | 人数 |
1 | 大东区小河沿路22号 | 保安队长 | 1 |
2 | 保安队员 | 5 |
3 | 大东区津桥路20号 | 保安队长 | 1 |
4 | 保安队员 | 17 |
5 | 大东区大北街52-7号 | 保安副队长 | 1 |
保安队员 | 6 |
合计 | 31 |
2.人员要求:
均需持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上岗(投标文件中须提供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
(1)保安队长(2人):男性,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身高1.75米以上,身体健壮,五官端正,责任心强,无犯罪前科,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有五年以上政府机关单位保安管理经验,退伍军人;负责与采购单位沟通及日常项目工作安排、管理、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保管理、车辆管理等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退伍证、由业主单位出具的五年以上政府机关单位保安管理工作经验证明,证明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2)保安副队长(1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壮,五官端正,责任心强,无犯罪前科,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有三年以上政府机关单位保安管理经验;负责协助队长与采购单位沟通及日常项目工作安排、管理、培训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保管理、车辆管理等相关保障工作;(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由业主单位出具的三年以上政府机关单位保安管理工作经验证明,证明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3)保安队员(28人):男性,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壮,五官端正,责任心强,无犯罪前科,主要负责采购人指定区域内的安保管理、车辆管理等相关保障工作。
三、保安公司管理标准
1.保安公司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及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合理、责任明确。
2.保安公司需针对采购方提出的《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十四五”规划》中对于安保工作的相关要求及具体服务点位的工作环境、特点,制定科学、合理、完善的应急预案。协助采购单位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安保等工作。
3.保安公司必须严格管理派出保安人员,制定内部规章及考核处罚规定并严格检查考核派出保安人员,按月将检查考核情况报送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同时,维护采购单位利益和形象,遵守采购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4.保安公司需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培训,保证保安人员整体形象和综合素质,确保派驻保安人员能够熟悉掌握岗位工作标准和应急预案,如遇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处理并上报。
5.实行监管机制。保安公司配专职的安全督查员,对值班人员的工作及在岗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6.保安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四季服装齐全,按季更换,保安公司要提供对讲机、执法记录仪等电子设备协助安保相关工作。
四、保安人员职责范围
主要指采购人指定办公区域内的全部安保管理服务。防火、防盗、防聚众闹事、防各种破坏活动,防止任何影响工作人员身心健康和工作环境的行为;保证日常办公秩序井然有序、重大活动顺利进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采购单位财产不受损失。
1.提供24小时全天候安全管理和安全巡查及监控室值班服务。
2.排除不安全因素,维护正常办公秩序。
3.对进入院内停车场的车辆进行查验、疏导和管理。
4.对进入办公楼办事来访人员进行登记、引领。
5.处理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
6.甲方要求的其他临时性事项,如会议保障、小件家具搬迁等。
五、保安人员服务标准
1.全年、全天候24小时安全保卫服务。
2.服务点位各门岗需24小时在岗,实行24小时楼道值班及巡逻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上下班交接时,应交代清楚本班情况及未了事宜;有重要情况要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无迟报、漏报、瞒报。
3.保安人员熟悉办公楼及院内外周边环境,文明执勤、认真负责、训练有素、言语规范。
4.车辆按位摆放整齐,进出车辆管理有序,有专人疏导;外来车辆不得随意入内,出入做好登记工作。
5.管理办公楼内(外)的公共秩序。对发生在管理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要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6.对外来办事人员要进行人员登记和引导;对系统内工作人员要检查、督促持证进入办公楼。保安人员言辞举止要符合文明礼貌规范。
7.安全检查工作认真负责,不允许来访人员携带危险品及重大火灾隐患物品,如有发现要及时制止并上报相关领导。对携带大件物品外出人员要严格检查并进行核实。
8.定期检查消防设备,保证消防设备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发现火灾隐患或事故要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
9.结合办公区域特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在接到任何部位报警后5分钟内必须赶到现场(具体以合同为准)。
10.服从甲方安排,配合甲方做好会议服务等临时性工作。
六、费用范围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含税价。
1.报价费用范围: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工会经费、服装费、管理费、安保器械费、法定节假日等加班费、税金等所有费用,采购单位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报价要求:工资不得低于沈阳市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和工会经费应按沈阳市最新规定的缴纳基数、缴纳比例计算;未达到以上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需提供保安人员无犯罪证明及保密协议;签订合同后,所有保安人员必须在24小时内到位。组织好交接工作,保证人员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不中断。
2.中标人须提供具有一定专业素质、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稳定的保安人员专业队伍;服从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人员调整的要求,不经采购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更换人员。
3.采购人与保安人员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发生职业危害、意外工伤及事故责任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因保安人员个人原因或操作不当,给采购人造成重大影响及损失的,按法定程序处理。
4.合同期内,如发现中标人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服务不到位、提供虚假身份、保安人员工作期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内容且多次提醒仍拒不改正等问题,导致服务工作达不到规定标准,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要求,屡次整改不合格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解除合同。
5.中标人每月向采购人上报员工花名册、工资、保险费用缴纳明细表、考勤情况表,便于采购人对在岗人员变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投标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及开标现场递交投标备份文件(U盘)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时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解密设备,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投标报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报价解密规定时长为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