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税务2024年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运维服务、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贵州税务2024年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运维服务、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贵州税务2024年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运维服务、*****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PYZB2024-650

项目名称:贵州税务2024年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运维服务、*****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 P520*****24000DCC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00 , 标包2:******.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A包:贵州税务2024年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运维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00

简要规格描述:对国家税务总局统推的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提供运维服务,按照规范的运维服务流程和标准,做好所运维系统的技术支撑服务、技术支撑下的综合业务保障及问题分析服务,及时、高效解决系统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操作及数据错误问题,根据软件版本的升级需求做好软件补丁测试、升级等工作,保障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正常运行,为全省所有纳税缴费人员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B包:贵州税务2024年*****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系统运维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00

简要规格描述:(1)*****系统基础平台软件升级及运维服务工作,通信软件、座席基础支撑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 中间件软件、系统二次开发及接口等其他系统软件以及持续的补丁升级服务; (2)提供*****软件使用过程中的数据维护、问题处理工作,为后台系统提供优化服务,省局与总局数据交互平台的维保服务。 (3)*****系统日常运维服务,系统服务器的数据异机备份,业务通信等重要数据的日常检查,座席客户端常见问题排查处理,系统异常情况的排除与问题定位,24小时系统应急响应,数据库会话数、WEB中间件内存使用 量、数据库表空间和硬盘剩余分区情况以及服务器硬件使用情况等; (4)现场服务:接用户通知或因系统故障现场问题处理,快速响应并处理现场问题及重大事件的现场保障。(5)巡检服务:一年两次全系统整体巡检服务,根据巡检结果出具系统优化方案,并进行整改,一年两次系统迁移或设备搬迁工作。 (6)个性化需求:根据用户的具体要求,IVR流程进行定制化开发,服务专线设置工作。 (7)系统应急预案安装与处置。 (8)配备包含数据库、语音通信平台、软硬件设备系统等方面的高级工程师,提供技术支持。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A包运维服务期为198日(自合同签字生效且实质性提供有效服务之日起计算) , 标包2:B包运维服务期为一个年度(自合同签字生效且实质性提供有效服务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 标项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投标人须由并表单位出具合并报表是否已包含投标人财务数据的证明或说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果投标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分别为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天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要求,经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服务商,3年内限制参加税收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开标当天查询)内服务商不得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标项2: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投标人须由并表单位出具合并报表是否已包含投标人财务数据的证明或说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果投标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分别为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天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要求,经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服务商,3年内限制参加税收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开标当天查询)内服务商不得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本项目A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投标的(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报价扣除2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大中型企业承诺中标后将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含)的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具体为:监狱企业、戒毒企业须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企业须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规定的小微企业视同大中型企业。 本项目A包中小企业行业划分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标项2:

本项目B包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采购,具体为:符合《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内容进行完整声明,不得删减财库〔2020〕46号文第二条规定的内容等,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具体为: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企业。 本项目B包中小企业行业划分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30日 至 2024年12月0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 标项2: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指定地点

标项2: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指定地点

3.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通宝路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周小雁

项目联系方式:085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鹏业云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4号楼33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朱家松、姚贵闯、李津

项目联系方式:166*****637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家松、姚贵闯、梁博光

联系方式:166*****637

采购公告.pdf
采购公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热线 系统运维 年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贵州鹏业云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