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楼公园环境整治-黄河南路至夹河街上盖广场通道工程监理二次公告

黄楼公园环境整治-黄河南路至夹河街上盖广场通道工程监理二次公告

黄楼公园环境整治-黄河南路至夹河街上盖广场通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的黄楼公园环境整治-黄河南路至夹河街上盖广场通道工程已经徐州市委、市政府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委发【2024】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监理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黄河南路至夹河街。

3.2工程规模:黄楼公园环境整治-黄河南路至夹河街上盖广场通道工程,建设黄河南路至夹河街上盖广场通道,本工程隧道断面面积12.5m×5.45m=68.125㎡,隧道长约70米,上盖面积约3700平方米。

3.3招标范围:黄楼公园环境整治-黄河南路至夹河街上盖广场通道工程建设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及其他方面工作。

3.4要求工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施工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4、本工程共壹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需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4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1月01日(含)以来监理服务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是指:单项监理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须包含城市隧道工程或地下通道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类似工程业绩从“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上链接,链接的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若类似工程业绩不能体现城市隧道工程或地下通道工程内容,可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5.5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5.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5.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5.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监工程。

5.5.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21年11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5.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9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0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6.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7、投标截止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09时30分。

7.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徐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8、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其中投标报价:100分,评分标准及细则如下:

9.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方法四。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取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当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但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不再参与评标),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正偏离扣分0.3分,负偏离扣分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1.其他

本公告为二次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二次公告的投标,须在二次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徐州市镜泊西路6号

联系人:张瑜

电话:051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解放南路300号

联系人:徐佳

电话:0516-********

2024年11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整治 工程监理 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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