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万盛街道上甲山水小区崩塌排危除险工程和广安市广安区悦来镇中合村3组滑坡排危除险监理招标公告
广安区万盛街道上甲山水小区崩塌排危除险工程和广安市广安区悦来镇中合村3组滑坡排危除险监理招标公告
邀 请 函
各潜在供应商:
经研究决定,就广安区万盛街道上甲山水小区崩塌排危除险工程和广安市广安区悦来镇中合村3组滑坡排危除险项目监理进行询价采购,诚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广安区万盛街道上甲山水小区崩塌排危除险工程和广安市广安区悦来镇中合村3组滑坡排危除险项目监理
二、最高控制价:2.78万元(大写贰万柒仟捌佰圆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
(二)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年检合格且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四、成果要求
监理资料须符合相关规范规程的技术要求,并经相关单位签字盖章,监理资料一式肆份。
五、时间要求
中标单位应于甲方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工作。
六、其他要求
项目总监压证,待验收合格后再信用平台解决。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以最低价格确定中标单位,即能够保证在规定时限内按质量要求完成项目且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八、报名方式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2日10时止(工作时间)。
报名方式:报名人须持报名单位的介绍信(介绍信中载明投标单位、投标项目、报名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盖报名单位鲜章),方可报名。
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06室(广安市城南金安大道193号)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826-*******)
询价文件的获取方式:报名后,在报名地点现场获取。
九、招标时间及地点
请收到此邀请函后,将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及报价单胶装并密封后,于2024年11月22日10时前送至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601室举行开标。
招标单位: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尹先生
电 话:0826-*******
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8日
广安区万盛街道上甲山水小区崩塌排危除险工程和广安市广安区悦来镇中合村3组
滑坡排危除险项目监理
询
价
文
件
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
询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项目名称:广安区万盛街道上甲山水小区崩塌排危除险工程和广安市广安区悦来镇中合村3组滑坡排危除险项目监理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最高控制价:2.78万元(大写贰万柒仟捌佰圆整)。
二、投标要求及成果资料要求
(一)投标要求: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
(二)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行业标准等相关规范。
(三)成果资料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成果资料须符合相关规范规程的技术要求。所提交的资料成果所有权归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得设置保密和保护措施。
三、资质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
(二)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年检合格且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证明文件提供盖有投标单位鲜章的复印件装入投标响应文件中。
四、投标及开标
(一)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2日10时止。
(二)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2日10时。
(三)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投标人应按本询价文件第三条要求对应响应,并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参加不需提供)及身份证原件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后送达投标地点。对投标身份不能确认的或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四)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01室
五、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及符合性审查
(一)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内容:
1、询价采购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参加不需提供;原件两份,一份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现场递交,一份装入正本,复印件装入副本);
3、法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询价文件第三条第1-3款资质证明等复印件一套;
5、与本项目评审有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投标响应文件符合性要求:
1、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字迹清楚。资料袋必须密封,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供应商行政公章,并在资料袋正面标注“投标响应文件”字样。
2、投标响应文件所有资料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行政公章。
3、投标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纸制作,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标明正、副本,副本由正本复制而成,正、副本不相符的,以正本为准。
(三)若投标响应文件不按要求递交、包含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报价
1、报价原则:报价含成本、税收、利润以及不可预见费用等大包干价,本次询价为一次性报价,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最高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修正原则:大写与小写不符,以大写为准;合计金额与按单价计算出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定标原则:
按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有效报价从低到高排序,原则上以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若预成交供应商放弃,则从第二名开始在自愿的原则上按由低到高的排名次序依次递补为预成交供应商,成交价以各自有效报价为准。若只有一名供应商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则可直接确定其为预成交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有效报价相同时,则抽签决定名次。若所有投标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最高控制价,本次采购按流标处理,择日重新采购。
八、成交通知及政府采购合同签定
询价结果当场公布,采购单位在未收到参与该项目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有事实依据的实名书面质疑或监督部门书面确定本次采购为无效采购的情况下,预成交供应商即为成交供应商。由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法律效力,对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单位要求时间内由其法人或合法授权代表与采购单位签定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以本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为准。
九、付款方式
按协议支付。
十、询价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1、投标人若对询价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招标单位提出澄清要求,送至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论是采购单位根据需要对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补遗,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询价文件做出澄清,采购单位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补遗,同时将书面澄清或补遗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或补遗文件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并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投标人在询价文件澄清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疑问或澄清事宜的,表示完全接受该询价文件全部内容,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不得对询价文件内容提出质疑。
3、合格投标人在询价会议结束后,如认为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有违纪违规或未按本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开、评、定标的行为,可向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有事实依据的书面质疑。
十一、其他
询价过程中对本次询价文件中的不详或未尽事宜由询价小组成员及监督人员研究决定,其研究决定意见作为本询价文件的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04年11月18日
询价采购承诺函
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贵方询价文件,我单位作如下保证:
1、我方在获取询价文件后,认真阅读了该询价文件(包括全部附件),在报名截止日期我单位未对询价文件内容提出澄清和质疑,表示完全接受该询价文件(包括全部附件),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不得对询价文件内容提出质疑。
2、我方已详细审查询价文件,并完全接受询价文件中的全部规定(包括全部附件)。
3、我方承诺愿意向询价采购单位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4、我方投标响应文件等资料在询价采购及项目实施全过程中保持有效,并对我单位今后履行合同具有法律上的约束。
5、询价会议结束如我单位被确定为预成交供应商,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确定为废标原因外,我单位不得主动放弃;当成为成交供应商后,不得拒签合同和不按本询价文件要求供货和服务的。若出现上述任一情况,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若产品不符合本询价文件要求,我方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承诺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1:
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项 目 编 号:
询价项目名称:
供 应 商 名 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件2:
1.总报价单
单位:元
采购 项目 | 采购 编号 | |||||
报价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电话 | ||||
报价单位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
综合报价 | 大写: 小写¥: | |||||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采购人不接受某一标项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若报价人在此表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其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授权委托书格式
2.授权委托书
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询价采购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人身份复印件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单位资质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7.供应商认为有利于自己的证明文件等
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采购人自行负责,“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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