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区老旧二次供水泵房改造工程项目设计
呼兰区老旧二次供水泵房改造工程项目设计
呼兰区老旧二次供水泵房改造工程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J0103G*****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呼兰区老旧二次供水泵房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呼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呼兰区老旧二次供水泵房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哈呼发改审(2024)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呼兰区水务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超长期国债)。招标代理机构为经协(黑龙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呼兰区老旧二次供水泵房改造工程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呼兰区
2.3建设规模:升级改造40座二次供水泵站,具体升级改造内容:泵房进出水管增设电磁流量计、电接点压力表、压力变送器;泵房增设监控及红外双鉴,声光报警系统;泵房增设应急照明系统;泵房增设自控远传系统(PLC远传柜),采集信号包括:采集并远传控制仪表信号(电磁流量计、压力变送器、液位计等);采集并远传安防系统(红外双鉴,声光报警)信号。
2.4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相应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提交设计成果。
2.5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现场配合服务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竣工验收阶段竣工图复核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深度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24.6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承诺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工程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设计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 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6时00分至2024年12月 6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9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 评标、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直接票决定标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9.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哈尔滨市呼兰区建筑工程服务中心举报电话:0451-********。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1.联系方式招投标监管部门:哈尔滨市呼兰区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人:哈尔滨市呼兰区水务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兰区建国街北大街144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451-********
招标代理机构:经协(黑龙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宏源街168号
联系人:栾工 郎工
电话:0451-********
邮箱:jingxiezhaobiao@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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