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奥林匹克花园装修垃圾清运邀请函
九江奥林匹克花园装修垃圾清运邀请函
项目信息 | |
项目名称: | 九江奥林匹克花园装修垃圾清运 |
项目编号: | 241CE******* |
项目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前进西路 552 号奥 林匹克花园 |
项目行业分类: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项目概况: | 九江奥林匹克花园位于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前进西路与兴城大道交汇处,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总户数3510户,入住率为 70%,常住人口约*****余人,从第一期交房至今已有13年;物业类型有多层、花园洋房、高层和商铺。 |
名称: | 九江奥林匹克花园装修垃圾清运邀请函 |
公告发布媒体: | 九江奥林匹克花园装修垃圾清运 |
招标段/包 | |
标段/包名称: | 九江奥林匹克花园装修垃圾清运 |
标段/包编号: | 241CE*******/01 |
服务期(天): | 365 |
服务期说明: | (一)乙方应选用密闭式、车况良好、安全合格、手续齐全的垃圾清运车辆进行垃圾清运,车 辆进出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前清洗干净,清运过程中应保持垃圾堆放现场和行车道路干净整洁, 车辆外观应保持整洁。 (二)垃圾清运作业,应做到场站垃圾不遗漏、途中垃圾不散落;因清运或倒驳垃圾造成其他 区域污染的,乙方须立即彻底清洁,且甲方有权按300—600元/次的标准(具体金额由甲方决定) 扣减当月应付给乙方的实际服务费。 (三)垃圾装车后,乙方应立即清洁垃圾房/垃圾堆放区域的地面、墙面、垃圾桶,做到垃圾房/ 垃圾堆放区域干净、整洁、无异味,否则甲方有权按300—600元/次的标准(具体金额由甲方决定 )扣减当月应付给乙方的实际服务费。 (四)乙方清运作业不得影响甲方、本项目范围内业主、商户、顾客等正常工作、生活、经营活动。 (五)乙方应根据本项目现场垃圾实际产生的情况,合理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车辆、设备、工具等,自负费用、自担风险及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垃圾清运服务,确保不出现垃圾堆积、发出异 味等情况。 |
招标/采购范围: | 九江奥林匹克花园装修垃圾清运 |
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文件获取地点: | 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前进西路 552 号奥 林匹克花园 |
开标地点: | 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前进西路 552 号奥 林匹克花园 |
招标人信息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万厦居业有限公司 |
采购单位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北村吉莲大厦三栋三楼 |
联系人: | 聂慧杰 |
联系电话: | 0791-********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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