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违法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交易公告

邻水县违法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交易公告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邻水县违法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因项目需要,我单位就邻水县违法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邻水县违法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工程

2.项目地点:业主单位指定地点

3.招标内容:低层、多层、中高层、高层房屋的简易结构、钢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泥土结构违法建(构)筑物拆除(详见招标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项目工程最高控制价为******元。

4.业主单位: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5.计划工期:2年

二、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三、投标报名的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除外)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至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07室(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一楼)治违专班报名:

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建筑三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2.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建筑三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联系人:任禹森;联系电话:134*****456

四、开标时按照下列顺序提供资料

1.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建筑三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2)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建筑三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2.企业征信证明(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查询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截图或报告资料(事业单位或专业合作社参与不提供)、信用中国网信用信息截图或报告资料);

3.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近半年内)。

注:(1)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必须加盖鲜章。

(2)以上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缺少的、无效的(特殊情形除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2.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资格审查文件”“报价单”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4.开标时,“报价单”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不予以接收

1.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履行签到手续的或签到资料不齐全的。

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邮寄投标文件的。

3.未进行密封或未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或密封破损的投标文件的。

4.《报价单》未单独封装、字迹潦草不能辨认或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

5.在开标会现场有故意损毁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等扰乱开标秩序行为的。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上午9:00。

2.开标地点: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会议室。

3.签到说明:投标人签到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八、中标方式

在项目业主和业主单位纪检部门现场审核和监督下,通过以评估单价下浮比例报价,最终下浮比例最高报价方为项目中选人。若报名不足3家,则流标。报名有三家及以上,资格审查合格的有三家及以上者,实行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中选人;若最低价出现同等价,实行第二次报价,以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中选人(第二次报价单需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反之则无效)。若资格审查合格不足三家,则流标。

特别提示:1.投标资格不能转让;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附件:招标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工程 拆除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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