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税务局税收风险分析防控中心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肥城市税务局税收风险分析防控中心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肥城市税务局税收风险分析防控中心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肥城城投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FC-SHGC-******-01

2.2项目名称:肥城市税务局税收风险分析防控中心改造项目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标段。

2.4招标控制价:130.87万元。

2.5项目内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施工、设施设备采购及保修。

2.6工期:30日历天。

2.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4.2地点: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4.3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需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4.4售价:0元。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平台”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精细化服务→建设工程→我是投标人中下载查看。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7、公告媒体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信息

名 称:肥城城投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肥城市老城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肥万一路001号

联系人:姚经理 电 话:0538-*******

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荣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肥城市新城街道银泰隆大厦三楼

联系人:张经理 电 话:0538-*******

9、异议与投诉

线上异议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9.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9.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9.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0538-*******

9.4监督部门: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3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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