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教育博物馆安全服务的招标公告

关于苏州教育博物馆安全服务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苏州教育博物馆安全服务 JSZC-******-SZST-G2024-010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24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ZST-G2024-0104

项目名称:苏州教育博物馆安全服务

预算金额:12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壹佰贰拾陆万元整(¥*******.00元)

采购需求:

1、苏州教育博物馆日常安保与消控管理服务。安保要求24小时不间断守卫巡视。现场需配备项目经理1名。

2、秩序维护管理工作要求:

2.1门岗秩序维护要求:24小时负责大门人员及物品的进出管理,维护现场秩序,收发邮件,填写各类记录表格。

标准:保证苏州市汉语国际推广中心内秩序安全

2.2监控岗秩序维护要求:24小时对场馆各监控部位进行监视控制,填写各类记录表格。

标准:保证苏州市汉语国际推广中心内秩序安全

2.3公共场所区域(花园景观、休闲场所、展厅、传达门卫室等)秩序维护要求:定人定岗负责公共场所区域内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根据各个不同岗位上的工作任务,履行岗位职责。

标准:花园景观文明游览,休闲场所秩序井然,传达门卫严格把关,人员进出安全畅通。制止游客的不良行为,使游客文明、平安参观

2.4办公区域的秩序维护要求:根据苏州市汉语国际推广中心办公区域的布局,必要时安排秩序维护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各通道巡查。

标准:规避外来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并确保办公区域安全。

2.5博物馆非开放时间及夜间的秩序维护要求

(1)全中心的清场检查

要求:博物馆开放结束后对全馆各个部位、角落进行彻底、仔细地清场检查,清除各类可疑物品、易燃易爆品和无关人员。

标准:无闲杂人员和可疑人员躲藏馆内,不留安全隐患。

(2)夜间秩序维护巡更

要求:防盗、防火报警设备布防后,秩序维护人员进入夜间布防区域外的部位巡更,按照规定的时间段和巡更路线、巡更点进行巡更。当接到监控室报警指令后,立即赶赴报警点进行查看并处置。

标准:遵守规定的巡更时间、巡更线路、巡更点进行巡更。每天检查巡更考勤记录,能处理报警器误报和非误报等情况。

(3)夜间值班

要求:博物馆开放结束后,秩序维护人员定人定岗在门卫、监控等相关重要部位设岗值班。

标准:确保上述岗位夜间安全无事故。

(4)消防要求

要求:熟悉了解教育博物馆内所有消防设施器材,懂得防火、灭火知识,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扑救火灾,每日检查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无损,并做好检查记录。

标准:懂防火、灭火知识,会使用灭火设备扑救火灾,制定应急预案,能按照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

(5)其它安全工作

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必要时承担举办临时性大型展览、接待重要人物等活动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

标准:确保以上活动安全无事故

3、人员素质要求

3.1秩序维护:男性,身高1.70m以上,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具有保卫、秩序维护工作经验的人员,身体健康,所有保安人员需持有保安员证书。

3.2中标后须经过专业培训,了解苏州市汉语国际推广中心的整体布局以及秩序维护要求。

3.3中标方和委派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苏州市汉语国际推广中心的规章制度,违者依法必究。

3.4派驻人员应接受苏州市汉语国际推广中心专业指导和管理。

3.5苏州市汉语国际推广中心与派驻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本项目服务人员由中标方自行管理,本项目服务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中标方自负,与苏州市汉语国际推广中心无涉。

3.6中标方固定1名负责人员与苏州市汉语国际推广中心人员联系工作。

4、人员仪容仪表规范:

4.1衣冠整洁,服装统一,胸佩工作卡,秩序维护必须配备通信联络工具(耳麦)。

4.2坚持工作岗位,提高警惕,严防犯罪分子从事破坏活动,保证管辖区内财产、人身安全。

4.3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原因,尽快排除险情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4.4当用户及客人携带物品时,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4.5认真做好各类台账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5、人员配置岗位数

部门

序号

岗位名称

班次

人员配置

班次

(一)管理人员

1

项目经理

白班

1

小计

1

(二)安保人员

1

门卫

四班三运转

4

1人*4班

2

安防监控

四班三运转

4

1人*4班

3

场馆巡视

白班

2

2人

4

消控岗(兼巡逻)

四班三运转

8

2人*4班

小计

18

合计

19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同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2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项目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

2.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4.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

5.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6.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汉语国际推广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醋库巷44号

联系人:张宜英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A幢1519室

联系人:高飞、叶韵、梁书方、张欣昀

联系电话:0512-********-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飞、叶韵、梁书方、张欣昀

电话:0512-********-8007


JSZC-******-SZST-G2024-0104采购文件.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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