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回族餐、二部汉族及回族餐2024—2025年选择校外供餐单位招标公告
本部回族餐、二部汉族及回族餐2024—2025年选择校外供餐单位招标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新迎中学(本部)回族餐、(二部)汉族及回族餐2024—2025年选择校外供餐单位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昆明市盘龙区新迎中学(本部)回族餐、(二部)汉族及回族餐2024—2025年选择校外供餐单位(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盘龙区新迎中学批准实施,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市盘龙区新迎中学(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招标人委托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新迎中学(本部)回族餐、(二部)汉族及回族餐2024—2025年选择校外供餐单位。
2.2、项目编号:zkbhynzb2024-43。
2.3、资金来源情况:教职工、学生家长自筹。
2.4、本项目单价限价:汉族套餐:12元/餐/人,回族套餐:15元/餐/人。
2.5、招标范围:昆明市盘龙区新迎中学(本部)回族餐、(二部)汉族及回族餐2024—2025年选择校外供餐单位公开招标的所有工作,具体包括:(1)昆明市盘龙区新迎中学(本部)回族餐(午、晚餐:约38人,其中一位回族教师)、(二部)回族餐(午餐:约23人,晚餐:约10人);(2)昆明市盘龙区新迎中学(二部)汉族餐:午餐(初一年级人数:约500人、初二年级人数:约400人、教职工人数:约60人);晚餐(初二年级人数:约400人、教职工人数:约30人)加工及配送服务等工作及第五章“采购需求”。
2.6、招标规模:约270万元/年。汉族套餐:1荤1串荤2素/份(菜品单份不得少于100g),12元/餐/人;回族套餐:1荤1串荤2素/份(菜品单份不得少于100g),15元/餐/人(回族);米饭、汤免费添加。
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2.7、服务期限:一年,在配送期间,应接受招标人组建的考核小组进行相关考核,考核不通过或存在问题未及时按要求整改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2.8、供货地点:昆明市盘龙区新迎中学(本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新迎路178号(官房大酒店旁);昆明市盘龙区新迎中学(二部):昆明市盘龙区小龙路6号。
2.9、服务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云南省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供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关于加强昆明市中小学学校校外供餐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昆检联发(2019)3号)等法律法规,国家及地方现行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不一致的,以严格者为准),满足招标人的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并确保营养餐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提供2022或2023年度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提供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
3.4、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8、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主体业态为集体用餐配送的企业,同时提供清真餐的供餐服务并确保清真食品的原材料采购、加工、分餐、配送等环节符合清真相关要求的承诺书,如不能同时提供清真餐供餐服务的,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将供应清真餐饮部分进行分包,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须提供上述承诺书,且不得再次分包。
(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未发生过任何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无违纪、违法记录,一旦在服务过程中查实存在上述情况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起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学校保持追查资料真实性权利,在文件获取、开评标以及服务过程中发现相关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或者取消合同,构成违法犯罪的,将追究法律责任(提供承诺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580号银河北庭首座商务中心8幢1103室;
4.3、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580号银河北庭首座商务中心8幢1103室现场报名或通过网络报名(按要求将所需资料的清晰扫描件传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qq.com,发送完资料后请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审核资料)获取。
现场报名资料或发送至邮箱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则不需要);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4、售价:人民币400.00元/份(大写:肆佰元整每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的缴纳方式:以现金或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收款单位名称: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颐园支行,账号:530*****535*********),选择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只能从投标人银行账户公对公转出,不接受个人汇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9日9点00分至09点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昆明市盘龙区新迎中学会议室(昆明市盘龙区新迎路178号)。
5.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4、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点30分,开标地点:昆明市盘龙区新迎中学会议室(昆明市盘龙区新迎路178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https:///)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招标人:昆明市盘龙区新迎中学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新迎路178号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方式:135*****218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580号银河北庭首座商务中心8幢1103室
联系人:田艳婷、杨正艳、刘杨
联系方式:183*****887、182*****673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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