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拟对为温州港南岳港务有限公司提出的温州港乐清湾港区C区浮码头项目海域使用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1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29日起),具体见附表和附图。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 邮编:******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东路98号;电话:0577-********; 邮编:******
项目名称 | 拟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公顷) | 申请用海期限 |
温州港乐清湾港区C区浮码头项目 | 温州港南岳港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港乐清湾港区 | 港口用海 | 透水构筑用海和港池、蓄水用海 | 申请用海面积为 17.2544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 8.1554公顷,港池、蓄水用海 9.099公顷 | 40年 |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29日
标签: 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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