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顺昌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顺昌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福建昌盛振兴乡村有限公司委托,对顺昌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2.1 项目概况
项目拟对顺昌县范围内进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地点:南平市顺昌县境内(双溪街道、洋口镇、大干镇、埔上镇、元坑镇、建西镇、大历镇、郑坊镇、仁寿镇、岚下乡、洋墩乡、高阳乡),主要建设内容:土地综合整治*****.55亩(其中:计划耕地恢复*****.00亩、计划旧村复垦200.00亩、荒地整治622.55亩)包括土地平整、修建灌溉渠道、排水沟、田间道路、土壤改良、其他配套工程等。
2.2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054.49万元,基本预备费2433.03万元,流转费用及青苗补偿费*****.00万元,后期管护费8074.82万元,建设期利息3332.36万元。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顺昌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综合服务和工程施工等任务,具体包括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划设计与概(预)算编制、勘测(地形测量、高清正射)、土地清(调)查、竣工测量、影像采集、耕地质量等级评定、竣工测量、耕地质量等别(等级)评定、上图入库备案(含图斑核对、立项阶段报备、施工阶段报备、验收阶段)、配合完成项目区的国土变更调查年度变更、日常变更、项目验收,完成项目全过程资料的收集、编制、归档及报送、其他咨询等综合服务和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土壤改良、其他配套工程等施工任务。
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和要求。实际服务内容及标准以采购人(招标人)要求为准,采购人(招标人)有权调整项目服务范围、内容和进度,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招标人)为此不承担责任。
2.4 工期
建设年限:36个月。
2.5 质量要求
工程实施质量标准:满足现行主管部门相关规范的验收标准及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有效存续的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声明或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3.3信誉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在顺昌县辖区内的采购活动中与业主无任何合同纠纷或诉讼关系的书面声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2)至投标截至时间止,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 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3)投标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的书面声明或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5)投标人不存在影响正常履约的诉讼、仲裁等争议纠纷。(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备注:信誉要求(1)-(5)项在投标时由投标人做出书面声明或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
3.4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证书:
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网址:https://zz.ch.mnr.gov.cn/(S(wvdam4vjoyn1iilpt1pjesh5))/Main/WorkEntrance.aspx]网站查询结果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
③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工程)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5其他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成员中最多只允许1家单位承担本项目的测绘、设计任务,1家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联合体牵头人应由负责测绘、设计任务工作的单位承担;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②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9日2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5日23时59分59秒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重要提示: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端提供无记名免费下载word版招标文件,如果想投标还需在规定的获取文件时间内登录页面下端“我要投标”进入系统,在业务系统中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记录的将无法后续操作和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2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12 月 23日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履约担保的要求
7.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7.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上发布。
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昌盛振兴乡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顺昌县城南中路1号炼石花苑28幢
电话:151*****077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5
电话:0591-********、0591-********
联系人:吴先生、陈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
联系电话:05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顺昌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南平市顺昌县城中路17号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四区
联系电话:0599-*******
附件:
标签: 土地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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