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铁招商平台发布商家不良行为的通告
关于国铁招商平台发布商家不良行为的通告
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管理办法》(铁经开〔2021〕30号)、《国铁集团经开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招商资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经开产业函〔2022〕4号)规定,现对1家商家不良行为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海龙泉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誉代码913*****591*******)。2021年12月,陕西国铁物流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商的方式与海龙泉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西安国际港铁海国际物流园项目合资公司设立合作协议》,明确约定由三方出资设立合资公司西安陆海国铁物流有限公司,共同开展经营国际港铁海国际物流园项目。项目推进中,西安陆海国铁物流有限公司引入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铁二十三局”)负责项目建设,随着项目陆续动工,资金需求不断扩大,海龙泉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多次承诺负责国际港铁海国际物流园融资并主导经营,但至今资金问题尚未解决,项目运营无望,拖欠中铁二十三局项目建设资金,造成大批农民工围堵上访、讨薪事件频发,给铁路方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和工作。对于国际港铁海国际物流园项目出现的问题,海龙泉集团有限公司始终消极对待、放任不管,既不解决资金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又不配合其他股东方提出的各种解决方案,给项目推进造成重重困难,已违反《竞商承诺函》的承诺内容和《合作协议》约定义务,其行为显然已构成严重违约,给合资公司股东及铁路单位造成巨大不良影响,2024年10月24日铁路方已向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递交诉讼请求申请书,将海龙泉集团有限公司列为被告。
公示期间,上述单位对认定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将异议事项及必要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反馈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部,书面材料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6日
联系电话:029-********(薛先生)、029-********(杨女士)
西安局集团公司经营开发部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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