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设施设备招标公告

燃气安全设施设备招标公告

为强化黄石城市燃气安全保障,提升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对于加强城市燃气安全风险源头预防,防范和减少燃气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黄石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拟采购一批燃气安全设施设备,总金额约22万元。现采用公开采购方式选择采购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

一、采购内容

1、采购产品: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半导体式)40台、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催化式)2台、便携式乙烷辨识仪1台、手持激光气体巡检仪2台、便携式多气体检测仪1台、场站智能移动终端设备2台、户外测距望远镜3个、手提式防爆巡检探照灯2个、工业级防爆强光手电筒6个、智能巡检移动终端设备2台、移动语音记录仪2个。

2、产品参数:技术参数要求见附件1。

3、质量验收标准:符合产品参数要求。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应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证书。

三、报价要求

1、本产品采购按总金额进行报价,包含运输、税金等各项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2万。

3、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优先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即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4、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恶意竟标,串标围标行为的。

四、支付方式

1.不支付预付款。

2.成交供应商完成采购需求所有货物交货并得到采购人验收确认后,成交供应商提交支付申请,采购人按财务流程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即成交价)。

五、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文件中须包含投标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参加开标人员保持一致)、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证明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资料装订且密封加盖公章),报价大小写数据不一致以大写为准,如有弄虚作假行为,视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投标报价表应加盖公章并单独密封提交。

六、评标办法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17时30分,各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并参加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开标时间:2021年12月6日9时30分。

3、开标地点:黄石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会议室(天津路9号4楼)。

4、投标人应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

七、参与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未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2、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3、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八、如有疑问,可咨询黄石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附件: 1.燃气安全设施设备清单

2.投标报价表

黄石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

2024年11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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