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相关规划和《辽宁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使我省环境标准与国家环境标准体系能够有效衔接,须针对我省省情和环境现状,编制我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发展规划,项目编号:LNZC********412。目前,该项目研究已通过省财政厅审批,采购按照自行“询价采购”方式进行。如你单位愿意参与,请按本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办理有关事宜。
一、项目名称
辽宁省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规划
二、采购单位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规划财务处
三、供应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产品属于其生产或经营范围的企业或业主。
2、完全同意并愿意自觉遵守本询价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和要求。
3、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有序实施,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实施小组、项目负责人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四、采购成果需求
编制完成《辽宁省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规划》文本,规划内容包括辽宁省环境保护标准现状调查、研究确定“十三五”环境标准发展方向和内容、研究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五、进度安排
项目工期为一年。
项目启动后2个月内:摸清辽宁省环境标准工作现状和进展,总结目前我省环境标准体系存在的问题;
项目启动后3月内:总结完善规划思路和大纲;
项目启动后5个月内:编制完成规划文本。
项目启动后2个月内:组织环境标准及规划方面专家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完成规划文本编制。
六、报价要求
此项目报价预算为14.2万元。报价方式为项目总包干价,投标报价不得违反国家相关取费规定。供应商请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制定预算报价。
八、其他要求
1、供应商请于2016年11月11日17点前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和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包括项目内容、执行计划、执行时间表、项目人员构成、项目履历以及资金预算。
3、询价小组将根据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50%;
2、系统完成研究报告初稿后,支付30%;
3、完成研究报告验收工作,支付乙方剩余经费20%。
十、验收要求
1、验收小组由环境标准及规划相关专家组组成。
2、所交付的地方环境标准规划能够有效弥补我省环境标准的欠缺,与国家环境标准体系能够有效衔接,提出的环境标准切合实际。
询价小组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地址: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30号甲415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规划财务处
2016年11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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