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城市管理局本级山阳县污水处理设备维修及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山阳县城市管理局本级山阳县污水处理设备维修及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阳县污水处理设备维修及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五路世融嘉轩5号楼27层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XMZB2024-081

项目名称:山阳县污水处理设备维修及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山阳县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在线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4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7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水质污染防治设备污水处理厂设备1(批)详见采购文件470,000.0047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合同包2(山阳县污水处理设备维修及更新):

合同包预算金额:2,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水质污染防治设备污水处理厂设备1(批)详见采购文件2,300,000.002,3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山阳县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在线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1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合同包2(山阳县污水处理设备维修及更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2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山阳县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在线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9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23年9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合同包2(山阳县污水处理设备维修及更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9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23年9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五路世融嘉轩5号楼27层招标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五路世融嘉轩5号楼27层会议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五路世融嘉轩5号楼27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阳县城市管理局(本级)

地址:商洛市山阳县城关街办迎宾大道

联系方式:139*****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五路世融嘉轩5号楼27层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倩倩、张玉莹

电话:029-********

陕西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


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理设备维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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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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