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信息化建设
福建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信息化建设
福建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信息化建设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委托,福建众达合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ZDHY[GK]*******、福建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信息化建设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建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信息化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福建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信息化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400,000.00元
采购包1(福建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信息化建设):
采购包预算金额:4,4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464,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福建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信息化建设 | 1(批) | 否 | 福建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有关信息化建设部分,需采购无人机智慧巡检系统2套和基站设备1套,以及界碑界桩的埋设。 | 4,4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3年1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2)1、本项目预留不少于项目预算总额的70%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留部分的60%。投标人为大型或中型企业的,要求投标人将相应比例分包给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且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本项目合同金额比例不低于前述规定比例(即:本项目由中小微企业承接的比例不低于投标总金额的70%,其中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比例不低于投标总金额的42%),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附分包协议或不低于70%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价格统计表,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报价应符合上述比例”。2、投标人应按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分包意向协议》(分包多家的,应分别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报价应符合上述比例,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2,。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7、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8、被分包的中小企业与承接主体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包1),按采购公告发出前的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包1),按采购公告发出前的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1-29 至 2024-12-0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23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北寿路恒盛工业城内1号开标室(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长汀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长汀县大同镇香樟路9号
联系方式:139*****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众达合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汀县汀州镇腾飞一路4号恒盛工业园综合楼A幢5楼501(电信大厦旁)
联系方式:188*****8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兰
电话:188*****82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众达合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众达合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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