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2333”等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营项目的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关于“12333”等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营项目的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等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营项目 JSZC-******-CJZT-C2024-001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11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CJZT-C2024-0012
项目名称:“*****”等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壹佰玖拾伍万贰仟元整(¥*******.00元)
采购需求:
苏州市“*****”热线是全市统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业务内容涵盖:人社政策咨询、社保信息查询、业务经办指引劳动监察举报、劳动争议调解、劳动维权预警、民情民意收集网络工单处办和网络舆情研判等。苏州市“*****”热线是全市统一的交通运输服务监督服务热线平台,业务内容涵盖:交通运输行业的服务监督、投诉举报、咨询服务等,业务领域主要覆盖:道路运输、公路、水路等行业。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工作要求,推进苏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工作,根据2022年1月27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苏州*****等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已归并至苏州*****热线,与*****实现双号并行、业务联动。
投标单位要在服务期限内,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热线日常运营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热线、“*****”热线、“尚贤”人才热线及其他相关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话务服务工作。服务团队人数不少于30人,服务团队须另外配备不少于2名现场管理人员全面负责运营和管理,检查、督促、考核各岗位工作执行情况,服务内容、热线运行时间及人员排班服从采购方的安排,服务团队人员服从采购方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服务期限不包括人员上岗前的培训及进驻前的交接时间,人员培训及交接工作必须在2025年1月1日前完成。如服务期限结束后乙方不再继续提供外包服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合同终止日前积极配合甲方完成交接手续,并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完成相关热线各项运营情况总结的报送,同时提交书面情况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同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11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4-12-11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有关本项目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
2.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4.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
5.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6.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雯
电话:188*****723
标签: 诚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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