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科左后旗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4年科左后旗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旗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现将《2024年科左后旗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科左后旗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科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4年11月28日


2024年科左后旗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核细则


按照《中共通辽市委办公室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旗县市区、市直机关、市直事业单位、市直属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综合指标的通知》〔2024〕53号要求,依据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2024年通辽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核制度》(通市监价竞发【2024】166号)的文件和《2024年通辽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核细则》(通市监价竞发【2024】182号)的文件精神,为统筹做好2024年科左后旗公平竞争审查考核工作,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职责,推动科左后旗公平竞争审查考核工作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情况下扎实开展、以考促改、以考促干,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科左后旗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合理设置考核评价体系,体现差异性要求,避免“一刀切”,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强化督促整改。

(二)坚持务求实效。坚持实事求是,主要看工作实际,不做表面文章,关注政策措施出台对市场经济产生的实际影响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三)坚持以考促改。考核过程中督促各责任主体履行审查程序、规范审查流程、覆盖审查范围、准确规范审查结论、及时整改问题,提升审查质效,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定,激发制度活力,及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从源头上清除市场壁垒,打破“区域小市场、小循环”,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科学有效。在开展考核工作的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政策制定机关职能,强化分级分类。考核结果要围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取得实效情况两方面取得。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分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取得实效情况两个方面。

(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一是主要考核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检查政策制定机关内部审查机制、审查职责分工、审查人员配备等典型做法和基本情况。二是公平竞争审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主要考核各政策制定机关是否扎实开展各项清理专项行动。重点抽查各单位对于科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的要求各单位开展公平竞争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三是宣传培训情况。了解在宣传竞争政策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取得实效情况。主要考核政策制定机关是否存在“应审未审”或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情况下仍然有政策措施出台等问题。依据《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第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十六条审查标准,确定考核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

(1)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

(2)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

(3)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

(4)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

四、考核步骤

(一)完善备查材料。各政策制定机关对于本单位出台的涉及市场经济和市场主体的政策文件进行系统梳理,形成目录,作为备查材料。

(二)开展实地抽查。考核单位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随机抽取,抽查政策制定机关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流程。

(三)发现存在违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问题时,要及时提醒政策措施出台机关对照审查标准进行重新审查,必要时引入第三方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严把考核质量。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所提供的考核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考核质量。

(二)严格依规开展。要严格落实对于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确保考核过程严谨、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

(三)严肃结果运用。本次考核结果将形成专项考核报告,按照有关要求,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同时将适时运用公平竞争审查典型案例公示制度,对于考核结果中发现的严重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存在违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排斥限制竞争的案例进行公示。

附件:公平竞争审查考核评分表.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科左后旗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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