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汇算清缴与税务咨询项目采购公告

年汇算清缴与税务咨询项目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适用服务项目

1.1 采购内容:(1)所得税汇算清缴项目:对集团及下属全资子公司2025-2027年三年的会计记录及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等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并依法作出纳税调整,从而确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或亏损额)和应补(退)的所得税额,并对每家公司单独出具真实合法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2)常年税务顾问服务项目:及时对集团提供最新税收、财务方面的政策信息,根据集团需要提供针对性文件依据,要求每半年给予至少一份书面政策汇编与税收建议;对集团财务人员进行税收、财务知识的培训辅导;随时解答税收方面的疑难问题,必要时出具书面报告或文件材料;针对集团财务核算、经营方式等需要,结合税收政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必要时协助集团与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协调。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人需求书》。

1.2 交易地点:详见本章第5条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预算/采购控制价:

本次预算/采购控制价总价(含税)为人民币49.4799万元,高于预算/采购控制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4其他要求:

采购周期、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人需求书》。

1.5标段数量: 1 个。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质,其他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的法人单位: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在开标时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2.3 其他要求:

2.3.1 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响应,但最多允许成交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2.3.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成交)公示期间对中标(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成交)候选人列入各项记录名单的,则取消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采购。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12月02日09时至2024年12月0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3.2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请在项点击报名并支付 100 元系统使用费(此费用由产权交易中心收取)。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 响应(投标)保证金

4.1 响应(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8000 元整

4.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15时整。

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电子保函服务费用应从其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 系统自动跳转生成的收款账号。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本次采购采用线上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响应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0日14时00分,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5.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者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予以拒收。

5.3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相同,采购系统提示响应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将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4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giy.org:8062/),在线观看响应文件开启直播过程。(适用于线上形式)

5.5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适用于线上形式)。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轨道交通官网(http://www.nbmetro.com/)、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smgczx.com/)上发布。

7.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波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高新区江南路556号

联 系 人:郑老师

电  话:0574-********

传  真:/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808室

联 系 人:夏琳、章瑚婷、韩丽珺

电  话:0574-********138*****966

传  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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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汇算清缴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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