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 辽宁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15: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09:30
开标地点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 ¥19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霍彤、易波、黄波
项目联系电话 024-********-301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大明湖街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月024-********
代理机构名称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霍彤、易波、黄波024-********-301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开标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JKSW2024CG00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9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开标室)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线上获取/现场领取在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开标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JKSW2024CG00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95万元

最高限价:195万元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机关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即将到期。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拟采购物业服务,为区局机关办公用房提供秩序维护、环境卫生、设备维护、会务服务、食堂服务等。

区局物业管理部分为区局机关办公楼、综合楼、大潘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区局机关办公楼使用面积5600平米,综合楼使用面积2448.44平米,大潘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1284.98平方米,项目总面积为9333.42平方米。以“委托服务型”方式进行物业项目管理,主要提供机关后勤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合同的履行时间为12个月。合同期满前,经采购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续签时限为12个月,最多可续签二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物业管理”。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6日每天9: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开标室)

方式:线上获取(同时邮寄纸质版文件)/现场领取

(1)提交要求: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例:XXXX+限公司。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资料发送至zkgslngs@163.com邮箱。

(2)审核:报名资料于当天工作时间内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会接到通知交纳标书款,未通过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提交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合格的可以交纳标书款,补充材料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未按要求填写邮件主题、邮件内容或提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3)交纳费用:收到审核通过通知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标书费汇到指定账户内。转账时请务必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用途,需备注,否则财务无法查询,影响投标。

(4)提供招标文件:转账后,请将转账凭证发送到zkgslngs@163.com,邮件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标书转账凭证。确认无误后,项目负责人员一般会在收到标书款后1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预留邮箱发出招标文件,未收到招标文件的,请及时与发售人员联系024-********-301。

本项目报名相关事宜请联系:024-********-305。

售价:5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大明湖街8号

联系方式:王月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联系方式:霍彤、易波、黄波024-********-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彤、易波、黄波

电 话:024-********-30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大明湖街8号        

联系方式:王月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联系方式:霍彤、易波、黄波024-********-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彤、易波、黄波

电 话:  024-********-30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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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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