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五指山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19整改公示情况的公示
关于落实《五指山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19整改公示情况的公示
五指山市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关于落实《五指山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
(序号19)整改公示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共五指山市委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指山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五发[2023]1号)中“序号19 ,2022年12月底前启动实施五指山市中心城区南圣河(昌化江上游段)污水主管网改造工程等项目开工建设,2024年12月底完成项目建设。”的要求,五指山市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结合《海南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琼环督字[2023]9号),现将落实《五指山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19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0日。
五指山市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11月29日
落实《五指山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
(序号19)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19):2022年12月底前启动实施五指山市中心城区南圣河(昌化江上游段)污水主管网改造工程等项目开工建设,2024年12月底完成项目建设。 |
整改时限 | 2024年12月底前 |
整改措施类型 | 改善生态环境措施。 |
整改责任主体单位及联系电话 | 五指山市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整改完成情况 及工作成效 | 五指山市中心城区南圣河(昌化江上游段)污水主管网改造工程等项目已于2023年3月进场,目前完成进度96%,已按整改目标完成整改。 |
验收意见 | 已通过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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