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分公司线路经营权公开竞价承包公告
直属分公司线路经营权公开竞价承包公告
(三次)
根据《安徽交运集团有限公司道路客运班线与车辆承包经营管理办法》规定,滁州汽运直属分公司部分客运线路进行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情况:滁州市-扬州往返客运班线经营权。
二、班次效益费起始价格及加价幅度 :班线经营权班次效益费起始价:*****元/年,竞价保证金:5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合同总期限: 2024年12月15日至2027年12月14日,每年签订一次,每次一年。
班次效益费支付:承包经营期限3年,自承包经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每年一次性向我公司支付当年班次效益费。
履约保证金:竞价人交纳竞价保证金后,若无故不参加竞价,我公司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竞价人竞得后,需交履约保证金*****元,竞价保证金中的 5000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履约保证金在本次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交齐。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竞价人无违约情形下,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价人未中标的,在本次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我公司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三、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1、竞价保证金须在2024年12月2日15:30之前交纳完毕;须转入我公司指定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竞价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竞价保证金交纳完毕和报名成功时间。
我公司名称: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直属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滁州市东南支行
交纳竞价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扬州往返客运班线经营权项目”竞价保证金。
2、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我公司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注意:①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班次效益费用,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我公司直接予以收缴。③竞价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价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或公司)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线路,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线路、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汽运有限公司直属分公司提出。 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对线路踏勘,确认了公告文件中的各项条款。
3、竞得人须在本次竞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应主动与我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并全额缴纳班次效益费,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我公司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4、本次竞价为班次效益费竞价,车辆营业税、二级维护费、检测费、GPS使用费、车辆保险费、各项站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并向我公司全额支付,竞得人需自备车辆及驾驶人员,车辆数量及技术等级需满足我公司客运线路运营要求,驾驶人员需经我公司安全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五、咨询、报名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 12月2日 15:30时停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我公司联系。(联系人:姚可 联系方式:138*****556)
六、现场竞价时间及地址:2024年12月2日 16:00时,滁州汽运有限公司直属分公司(滁州市汽车北站二楼会议室)。
七、竞价方式
1、本次公开竞价为第三次公示,若无人报名本次对外公示竞价流标;若仅有一人报名,本次外公示竞价转为现场议标,议标价格不低于本次对外公示竞价底价。
2、本次公开竞价公示若产生两个或以上意向竞价人,将以第一轮报价书最高价为起始价,意向竞价人现场重新填写报价书,两轮竞价,第二轮最终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每轮加价不低于500元或是其整倍数,每轮报价间隔10分钟左右。
3、若第二轮竞价最高报价出现相同情况,则以交纳竞价保证金的时间先后为顺序,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由最高报价相同的竞价人依次抽签,抽中 “中标” 标识者即为竞得人。
八、本竞价公告解释权归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直属分公司所有。
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直属分公司
2024年11月29日
标签: 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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