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垃圾亭基础施工及安装采购公告

青神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垃圾亭基础施工及安装采购公告

青神羽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对青神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垃圾亭基础施工及安装进行公开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采购。

一、项目名称:青神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垃圾亭基础施工及安装。

二、项目地址:眉山市青神县。

三、采购内容:

本项目涉及到300个垃圾亭所在位置原有路面拆除,拆除路面清运,浇筑垃圾亭基础,恢复所在位置面层,包含工程量清单的一切施工内容。本项目300个垃圾亭点位分布在青神县城区机关单位、市政道路、小区、学校及各乡镇等。

本项目垃圾亭基础型号涉及2种,第一种为五分类垃圾亭基础(尺寸3900mm*1100mm200mm)合计11个,第二种为四分类垃圾亭基础(尺寸3300mm*1100mm*200mm)合计289个。具体位置做法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报价要求:

1. 最高限价:******.83元(不含税)

2. 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及成交人提供税票中相应的税额总和进行结算。

五、服务要求

(一)工期要求:55日历天。若签订之次日与实际开工日期不符的,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总工期日历天数不变。

(二)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六、结算办法

(一)结算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及成交人提供税票中相应的税额总和进行结算。

(二)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价款。

七、报名人资格要求

(一)企业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供);

2.具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施工劳务资质公司;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人员要求

拟派驻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到达要求或具有国家和当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

八、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一)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中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2家,施工总承包单位1家和商贸公司1家或施工劳务资质公司1家和商贸公司1家。

2.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2家,施工总承包单位或施工劳务资质公司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投标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单位负责,牵头单位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对外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7.联合体投标时,需签署联合体协议。

九、投标保证金:不需要缴纳

十、履约担保:不需要缴纳

十一、违约责任:

1.成交人未按图施工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实施或验收不合格,无法达到相关标准,采购人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2.成交人不得擅自更换现场负责人,若擅自更换现场负责人,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书面通知后7天内未见纠正,发包人可对成交人处以2 万元/人/次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成交人按暂定合同总价的10%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重点及关键部位施工必须在场;离开施工现场必须经监理人、发包人书面批准 (1天以内由监理人批准并告知发包人,1天以上需监理人、发包人共同批准);未经书面批准离开现场的,成交人按500元/天的标准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 ,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累计超过30天或十次以上( 含十次)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成交人按暂定合同总价的10%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

十二、成交单位确定:报价最低为中标单位。

十三、投标函一式3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盖供应商鲜章。

十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1、现场获取:

获取地点: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青竹街道鑫府路180号。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十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8日11时00分;

(二)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青神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青神县鑫府路182号2楼)。

(三)响应性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性文件不予接收。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性文件。

十六、开标

(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开标地点:青神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青神县鑫府路182号2楼)。

十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名 称:青神羽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青神县鑫府路180号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方式:183*****0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活垃圾分类 设施建设 收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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