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阅读栏投放宣传广告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天中晚报阅读栏投放宣传广告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天中晚报阅读栏投放宣传广告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安排,为全面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工作,不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有效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着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支队拟与广告公司合作,在全市61处74块驻马店日报社阅报栏发布消防宣传版面,服务时间:一年。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及由于驻马店日报社阅报栏广告由驻马店市嘉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代理,经论证小组详细讨论,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驻马店市嘉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北段学府大厦1单元20楼2002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肖银中 驻马店高中 技术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吕文祥 驻马店财经学校 技术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陈宏 驻马店市农科院 技术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02日08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0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4年12月02日08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06日17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驻马店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方式:0396-*******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驻马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与金雀路交叉口
联系人:驻马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方式:039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与骏马路交叉口广泰大厦22楼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396-******* 191*****9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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